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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廷议(第1页)

翌日,宣政殿,照例举行常参。

帝王仪仗驾临,群臣躬身参拜,山呼万岁。

礼毕,侍御史高声道:“有事出班奏事,无事卷帘退朝!”众人方才开始参奏仪事。

待一众常务参奏完毕,王怀之出列,趋步入殿中,跪拜道:“臣大理寺少卿王释谨奏:为尹玉兰谋杀渤海使臣一案,准大理寺推案得:元贞九年十月,尹玉兰因仇杀渤海商人三人,大乾工匠两人于延寿坊,后杀渤海大使及副使于普宁寺。后因大仇得报,夙愿了却投案自,于尹家楼内得其凶器,有证人尹十娘,渤海副使高景延证其报仇动机成立,另有卢绥证其行凶手法成立。臣等覆按文案,赃证分明,拷讯得实,已取囚服辩在案。”

“准《盗贼律》:‘谋杀他人者,斩。’又准《名例律》:‘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今尹玉兰所犯正合此律,当处以斩刑。”

“惟御史台覆案有异:御史中丞元直以为尹玉兰虽犯死罪,其杀人之由,起于复仇。慕广义于其有救命之恩,又有抚育之实,亦可视之为父,其含冤而死,尹玉兰哀痛迫切,情有可原,可酌情减罪。”

“且渤海使团先行诱拐绑架大乾子民,已失礼义,若放任为之,不知受其屠戮者几何。今尹玉兰之所为,虽无救人之心,却有止恶之功。若将尹玉兰以斩刑论处,恐大乾子民闻之,伤圣人之德,外邦闻之,轻大乾子民之命。臣等未敢擅专。”

“臣谨具奏闻,伏候敕旨。若蒙俞允,请依律施行。死罪者,三覆奏报可。”说罢,他便行礼后趋步入班。

皇帝坐于上,接过奏状,翻看半天也不说话,过了一会儿,问道:“众卿有何议?”

刑部侍郎出列道:“陛下,国法不可废,仇怨不宜以私刑论处,且尹玉兰一案牵连甚广,臣以为,尹玉兰应当以斩刑论处,以正国法!”

一御史出列道:“陛下,民间多有称颂尹玉兰义举之人,太学生亦感念其道义,上书请求赦免其罪责,民意不可违,若以斩刑论处,恐伤圣德,请陛下三思啊!”

皇帝道:“哦,太学上书?”

谏议大夫出列道:“陛下,确有此事,太学生念及尹玉兰为恩人报仇,实乃义举,故请求轻判。”

皇帝点点头,沉思一会,道:“渤海那边怎么说?”

李璋出列道:“回禀陛下,渤海使团仅余副使一人主事,此副使曰尹玉兰一案听凭大乾处置。臣以为,此番渤海使团折损多人,若赦免尹玉兰,恐损大乾与渤海之谊,当依国法论处,以为四夷表率。”

皇帝沉默良久,将奏状放到一边,道:“罢了,此事送政事堂复议。”

下朝后,政事堂的堂帖很快便送到了相关人员手中。

李璋赶到时,相关人员皆已聚齐,案卷亦尽数调阅完毕,高高地累在一旁。政事堂内,那些个臣子正襟危坐,认真查阅案卷,偶尔点头致意,时不时轻声细语探讨一番,一派和谐景象。

李璋与王怀之两人年纪轻轻,在一众中老年臣子中尤为突出。

那些臣子见李璋进来,级别稍低的忙起身行礼,李璋虽有些不耐,也不得不耐着性子回礼。

一阵客套后,中书令道:“关于尹玉兰的案子,诸位同僚有何意见?”

“我不同意将尹玉兰处以斩刑论处,尹玉兰乃主动投案,准《名例律》:‘知人欲告及案问欲举而自,减罪二等’,若以斩刑论处,置国法于何地?此为其一。尹玉兰乃为冤死的恩人报仇,此为孝义之举。我大乾以仁义治天下,此等义举,理当旌表,若以斩刑论处,置仁义于何地,此为其二。渤海诱拐大乾子民,失礼在先,已惹众怒,若斩尹玉兰而赦渤海之罪,恐四夷皆轻我大乾,此为其三。因此,吾以为,当赦尹玉兰之死罪,改流三千里,既显圣人之仁义,又护大乾之国威。”御史中丞元直率先说道。

“元中丞此言差矣,且不说于人损伤,本不可减罪,凡受恩于人者,孰不欲报恩,若以报恩复仇之名转相仇杀,遂无已时,国法将不存,因此,尹玉兰之罪决不可赦!”刑部侍郎韩是反驳道。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国法者,不过劝人善,止人恶,法理之外,亦有人情。若法理逾越人情伦常,此恶法也!”元直听罢,亦不甘示弱。

“元不曲,你妄议国法,视法度为无物!”韩是拍案而起,怒喝道。

元直慢悠悠地捋了捋胡须,斜睨了他一眼,冷哼一声,说道:“韩勿非,你也是进士出身,当熟读四书五经。不想却置仁义于不顾,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吗?”

“你……我这是依国法行事,何错之有?倒是你,胡搅蛮缠,不尊法度,来日我定要参你个坏法之罪!”韩勿非看他那样子,气得浑身颤抖,冲上去要和他理论,被旁边的人死死拉住,他一边挣扎,一边指着元直怒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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