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联名项目的品牌归属——合同上写的是“共同所有”,但注册主体是远山集团。
“你看到了?”我把合同递给钟屿,手指按在第十七条上。
他看了三秒。
“老招数。包装成合作,实质是收编。”
“他当你三年白干了。”
钟屿把合同放下。
“回复他:第十七条不接受。如果改成非排他合作,我可以继续谈。”
远山那边两天后回复:第十七条不可更改。这是核心条款。
我在旁边看着钟屿打字。
“那就不谈了。”
送。
对面已读。
没有回复。
我以为这件事就结束了。
两周后的一个下午,工作室来了一个意外的访客。
不是钟正初。
是吴德亮。
远山集团的行政总监,钟正初的心腹。
就是安排人短信骚扰我的那个人。
他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西装,皮鞋擦得锃亮,手里拎着一个纸袋。
“苏小姐,钟总。好久不见。”
钟屿的脸沉了下来。
“你来干什么?”
“钟董事长让我来送个东西。”他把纸袋放到桌上推过来。
钟屿没动。
我打开看了一眼。
里面是一份文件。
房产证的复印件。
钟屿妈妈那套房子的。
但上面多了一个章——“产权变更登记”。
产权人从钟屿母亲的名字变成了——钟正初。
“你……”钟屿站了起来。
“钟董事长办的合法手续。您母亲去世后产权继承程序一直没走完。钟董事长作为法定配偶有继承权。”吴德亮的声音很平,像在念公文。
“他把我妈的房子过户到他自己名下了?”
“合法的。”
钟屿一把揪住了吴德亮的领子。
“你跟他说——”
“钟屿。”我喊了一声。
他停住了。
手还揪着吴德亮的领子,但转头看我。
“放开他。”
他慢慢松了手。
吴德亮整了整领子,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变化。
“苏小姐比你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