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什么时候对黎笙心动的呢。
是她送我那副名贵的画时?
还是在车上,她漫不经心地说出那句“我知道,你说我很重要”?
亦或者是更早。
在我天天瞧不见她,却不断地从红英口中,听到关于她的传闻的时候……
我想——都有可能。
当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一点点侵蚀我。
我也没有想到,我会从一个温文尔雅、进退有度,即便天塌下来也不会分寸的知青。变成一个褪下长衫,不择手段换着法子勾引她的男人。
第一次做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是抖的。
我想,在黎笙的心里,我一直是有教养、守体面、懂分寸的人。
而那天晚上,我亲手将这一切捏碎了。
我故意穿得松垮,故意在她面前弯腰,故意让衣领滑下去露出锁骨。
那个角度、那个动作、那个若有若无的距离,每一个细节都是我反复想过的。
我想让她看我,想让她多看我一眼,想让她把目光从别处挪到我身上来——哪怕只是一瞬,哪怕她看穿了我的把戏,哪怕她会在心里嗤笑我。
羞耻吗。
羞耻。
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这么羞耻过。
但我不想她只当我是一个下属,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一如彩凤姐说的,不争不抢看着是知书达理了,可以后谁哭谁知道。
所以,我争了,也抢了。
第一次失败,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直到第八次,第九次。
渐渐地,我的手不会抖了,我甚至开始研究,什么样的姿势最能让她视线停留,什么样的角度她会在走过之后微微侧头,什么样的距离她会不自觉地屏住呼吸。
我把这些全都记在心里,像做学问一样认真,像对待最精密的棋局一样推演。
我已经很熟练了,甚至已经开始知道怎么样的姿势,更能撩动她的心。
直到那天。
她目光从我的喉结,打量到我的胸口,目光顺着我敞开的衣领,看向我的腹部。
我的心脏开始疯狂地跳动,血液从心脏涌向四肢,从四肢又涌回来,连耳根都在烫。
她每往下看一眼,我的呼吸就重一分。
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
她不知道,每一寸被她视线扫过的皮肤都在烫,都在叫嚣,都在渴望她再多停留一秒。
我几乎兴奋的想,是不是这次黎笙就会要我了。
但她只是淡淡收回目光,说,“把衣服穿好。”
那一刻很失落,但兴奋也是不可否认的,她从来没有这样目光一寸寸的看过我。
我说,“下次,我会注意的。”
下次我会注意,怎么让她看更久。
怎么让她的目光不只是打量,而是舍不得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