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臉了!
妥妥的打臉了!
傲氣的公子哥,哪一個服氣?
不服氣就下單,官字號出品,其他家皆為「偽貨」。
是的,沒錯,楊香薇在計劃的時候,將這個「品牌」理念也豎立了其中,直接找到戶部,非要弄一個什麼「薇字號」。
「你弄什麼幹嘛?」
「大人,當然得弄,不弄你以後怎麼收稅?」楊香薇巴拉巴拉,將稅物系統給講了一遍。
祂講得很簡單,種地的老百姓才多少錢啊,你收一輩子也收不了多少錢;可商人不一樣,隨便幾個有錢的商人,他賺得越多,你收得稅越多,財政就越有錢……
簡單的理,懂?
楊香薇的「薇字號」其實就是官府批的「經商許可證」,唯有有了這個東西,才是「合法經營」,受到官府的保護。
當然了,官府也憑這個收商稅——別看只有小小的百分之幾,但商人賺得越多,你收到的稅豈不就越多?
不同的產品,還可以收不同的稅。
除此之外,楊香薇還立了一個「發明專利」,這東西是祂發明創造出來,也就只有祂「薇字號」出品才是正品,其他就是假的。
假貨,官家可是不允許的。
當然了,若是你想生產這種專利產品,也不是不可以,到官府這邊來登記、競標。
誰得了「標」,誰就能夠擁有生產這種專利產品的權利。當然了,對於戶部來說,操辦了這一切,可是有好處的:
1、前來競標的,都需要「合法」身份,那麼你是不是就能夠摸清楚商人的身份了?而這個身份,是為來年收稅做準備的。
2、商人使用別人的專利產品,需要交稅+專利費。稅是給國家的,而專利費則是給楊香薇的,也就是專利發明人。
專利費一次性買斷,或者分次給付。
但不管是哪種,只要走官府,楊香薇這個利益所得者,照樣得先交稅,才能夠劃到私帳。
也就是說,戶部一下子收了兩次「稅」——因為有兩個不同的對象。
這筆帳一算,戶部尚書瞪大了眼睛:我靠!還可以這樣?!
感覺這錢,就給白撿的似的。
既驚又喜,二話不說,寫好奏摺,上報了老皇帝。
「薇字號」的試運營,第一個月,就直接給戶部上交了一萬兩的稅銀。雖然只有一萬兩,但也把戶部尚書給得不行。
「陛下,這可是一萬兩啊,這還是第一個月……」他激動地說道,「一年有十二個月,那一年就得有十二萬兩銀子。這只是薇字號的,若天下的商人全部囊括進來……」
天下商人,何其之多。
隨便多來幾個,百萬兩的稅銀,那簡直就是妥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