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献见状笑了,收起来猎枪,扭过脸对陈凌道:“看到没,这好狗就是要多练腿脚,这才几天,根本不用咱们上手了。”
有人听此,不无羡慕的道:“还真是,这样以后就没咱们啥事了啊,算起来,俺们还没狗中用哩。”
“咋还好意思分肉?”
陈泽立马就反驳:“行,那你别分肉,你要拿你就是狗。”
“哈哈哈。”
一伙人笑着。
就听山林之间像是钻进了头疯牛,到处被撞得哗啦啦乱响。
很快就听林子边上响起来“呜呦、呜呦”,轻微细弱,似是猫崽儿在叫,接下来就没了声息。
没过多久,小金带着群狗出了山林。
黑娃叼着一只肥硕的麂子,摇头晃脑的跑了过去,一路上还滴滴答答淌着血。
陈大志走上前瞧了瞧,竖起大拇指:“前后还没一顿饭的工夫,真厉害啊富贵。”
“大志哥,你说话能不能说清楚点,不知道的还以为你骂人哩……”
“哈哈,俺这不是高兴么。”
陈大志掂了掂,这只麂子,回身报了个数:“这家伙,六十多斤哩,是个大公麂。”
这只公麂子,确实不小,体长几乎有一米半,高也有六十公分左右,背上是深褐色,胸口肚皮是浅淡的棕色,肚皮后面是淡黄色,逐渐变浅到尾巴成了纯白色。
头顶有角,但是不长,微微的弯曲,带着点分叉。
它的牙和香獐子差不多,但是要长,呈獠牙形状,向着嘴巴后边弯曲。
要是活着的话,这东西其实还是很好看的。
“沉得很啊,都有六十斤往上了,这是开始贴秋膘了吧。”
“不赖不赖,这斤量难得哟,光卖肉就能换不少钱。”
众人一一赞叹,随后将这只麂子攒蹄捆好,由陈玉强扛上,再次前行。
今天也不知道是雨后野物频繁出没,还是他们运气足够好。
沿着麂子所在的山坡,刚越过一道山脊,又现了猎物。
这是一处茂密的松林,高大的松木,树下厚厚的松针,此时刚过正午,阳光正好,几头野猪正在低着脑袋,哼哧哼哧的用长嘴在地上到处拱着,悠闲的找吃的。
群狗立即竖起耳朵,眼睛紧紧盯着,尾巴也不再乱摇。
进山这三天,不仅是黑娃和小金,连带着其它土狗也都学到不少本事,进步的飞快。
一只只狗在现野猪的那一刻,就立马变得谨慎起来,脚步放缓,低头弓背,眼神明亮而锐利。
但是全都没有轻举妄动。
似乎只要人没有出声,它们就不会出一点声音。
陈凌跟着狗走在最前方,见到野猪赶紧向身后打手势。
众人立即举起枪,小心翼翼的靠近过来,走近这一看,只见三四米外的松林之中,几头灰黑色的身影鼻子拱地,慢慢的找着食,要横穿松林远去。
大伙儿没啥意见。
简单吃过晌午饭后,收拾了下猎物。
现在已经有五只草鹿,一只麂子,一头梅花鹿、一只香獐子,另有十多只野鸡、野兔,三只野鸭子,看起来是不少的,但仍然不够分。
谁让他们七队来的人最多呢?
没办法,吃过饭也没人闲歇着了。
于是继续跟着王立献向着溪流的方向前进。
到了溪边,果然在雨后猎物的痕迹相当之多,且新鲜的蹄印非常明显。
小的有一排排类似老鼠的小爪子印儿,大的有鸡蛋大小,最大的甚至有拳头大小的蹄子印儿,王立献上前看了看,让狗嗅了嗅气味,就现周围四面山上,哪个方向都有,是远是近一时间分不清楚。
陈凌就建议道:“要是不好上山撵的话,就下夹子吧。这地方来喝水的野牲口不算少。”
“嗯,这也是个好办法,老祖宗没枪炮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进趟山照样收货不小。”
王立献点点头,让大家把带来的兽夹子拿出来。
随后用各种野物的粪便在夹子上抹上两遍,把铁锈味遮盖住。
再找到合适的地方,把一个个夹子放好。
或是距离水边不远的树下,或是灌木丛、山坎附近。
“富贵,还有玉强,把你俩的家伙什拿出来吧,咱们再设几个套子,挖几道陷阱……”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