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没机会接触到急诊的纠纷。
不对
医院的岗位并非绝对的固定。
对方完全有可能是从急诊被调动到当前这个位置的。
靳舟看着她的眼睛问:“你参与了那次急救?”
比起疑问,这句话更像是在下结论。
对方移开的视线则更加成为了有力的佐证。
靳舟的心一沉:“江予淮,你最好别告诉我,那个人针对的是你。”
空气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对面传来小声的。
“……是。”
靳舟的心中无端涌上一股怒气。
气对方不珍视自己的生命,也气对方遇到这样大的事情也从未想过向自己求助。
靳舟压抑着火气道:“试过报警吗?”
江予淮小心翼翼地回答:“试过。”
靳舟又问:“处理结果呢?”
“拘留十日,并处罚金。”
预料之中的答案。
越是看起来简单的事情,反而越是难办。
恐吓行为的界定模糊,只要不做出实质性的伤害行为,就无法刑事立案,警方也拿对方没有办法。
以其他方法威胁人身安全的,情节较重者。
依据治安管理条例,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金。
这已经是当前最重的处罚,但却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十日之期一到,对方被放出来之后,照旧可以继续尾随江予淮。
到时候,她打算怎么办?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通过民事诉讼拿到那一点赔偿精神抚慰金和对方不痛不痒的道歉。
还是等到那人真真正正地伤害到她,才……
思及此处,靳舟的拳头攥紧:“这件事情,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话说出口,她才想起来,按照半个月前两个人的相处方式而言,江予淮根本没有合适的机会开口。
可对方却十分干脆地道了歉。
“对不起。”
就好像她真的做错了什么一样。
靳舟没说话。
江予淮便又将眉眼放低些,细声细气地讨好道:“舟舟,别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