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下爆出今晚不知道第几次的欢呼。他等声音稍微落下去一点,然后继续开口,声音比平时更松弛,像是在跟老朋友聊天,而不是在面对一万八千名观众。
“之前,我从北京出,去了成都、西安、大理……最后到哈尔滨。每到一个城市,我都唱了一歌给那座城。今晚,这些唱给过那些城市的歌,我想在这里再唱一遍——唱给每一个陪我从起点走到终点的人。”
他往舞台前缘走了一步,灯光追着他移动,把他整个人罩在一圈柔和的白光里。
“第一歌,《游京》。这歌写给我第一次真正走进北京的那一天。那天我走过了鼓楼东大街,穿过了宝钞胡同,在后海的湖边写下了一句歌词。那天陪我走完那条胡同的人……”
他往侧台的方向看了一眼,嘴角弯起来,
“他今天也在。”
马迪从侧台走了出来。他走到沈煜旁边,在舞台边缘的椅子上坐下来,拨了一下琴弦。
他的帽檐底下露出一双不大但很有神的眼睛,冲沈煜笑了一下,那个笑和之前在胡同口老槐树下等他时的笑容一模一样。
“迪哥,好久不见。”沈煜说。
“也没多久,就是你的歌比那时候多了好几。我今天只负责弹吉他,那几句和声还是你的。”
他低下头,手指在琴弦上走了一段前奏——琵琶的旋律被他用吉他重新编了曲,少了几分京韵的古意,多了几分民谣的松弛。
沈煜举起麦克风,开口唱了第一句。和之前在鼓楼东大街的那个清晨一模一样,又完全不一样——那时候他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的城市,现在他面对的是一个装满了所有回忆的舞台。
唱到“我走在长街中,听戏子唱京城”的时候,马迪抬起头,从帽檐底下看了沈煜一眼,嘴角那个弧度很浅,但很真。
一曲终了,马迪站起来,把吉他交给工作人员,然后伸手在沈煜肩膀上拍了一下。
和之前在胡同口拍他肩膀的力道一模一样。
“这一路走过来,我一直在等一写给北京的歌。你写了,《游京》。但今天这歌,已经不是写给北京的了,是写给你自己的。”
他往后退了一步,冲沈煜挥了挥手,然后转身往侧台走去。
接下来是《成都》。
老舅从侧台大步流星地走出来,穿着一件深绿色的工装外套,领口别着那枚旧徽章。
他走到沈煜旁边,一把揽住他的肩膀,对着台下竖起一根手指
“各位观众,成都站那期的花絮你们看了没?他在玉林路尽头的小酒馆门口蹲了很久,写了一歌。后来这歌被大理景区官号转了,播放量破了两千万。我在成都活了那么久,都没他写得好。”
沈煜在旁边笑着说“老舅你是来当嘉宾的还是来帮我宣传的”,
老舅理直气壮地说“都是”。
台下一片哄笑。
《成都》的前奏响起时,老舅没有唱,他只是安静地站在沈煜旁边,微微偏着头,听着那把吉他的和弦在偌大的场馆里缓缓散开。
沈煜的声音融进吉他的和弦里,每一个字都像是一颗被阳光晒暖的鹅卵石。
唱到“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时,台下几千根荧光棒随着节奏整齐摇晃,像锦江的水在晚风中轻轻荡漾。
老舅在副歌结束的那一刻伸出手,在沈煜的肩膀上重重地拍了一下,和那天在烧烤摊上拍他肩膀的力道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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