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童迈步,抱着鲜花,向金色河流的另一头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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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
她在香港租到合适的房子,从自己在剧组的住处搬出去。
收拾东西之前,她以为自己还需要回一趟北京,想到或许会有机会再和迟小满碰一次面,她打电话给邻居,问迟小满有没有回去。邻居摇头,说她们的房子已经很久都没有人来。
收拾东西之后。陈童现,其实自己也不需要回北京。她来香港的时候带上了迟小满送给她的项链,北京那个房子里已经没有更珍贵的东西。
搬完家没多久,她去和沈茵签约。
里面有一条拟定的条款,是“乙方有对所有演出工作和签约合同的最高决定权”。
这个条件对于新人来说很难拿到。但最后沈茵还是同意。她似乎也不是什么很有野心的经纪人,甚至和陈童一名新人签的合约,也都是很合理的六比四分成。陈童是六,她是四。
陈童问她为什么。
沈茵撑着下巴思考一会,眯着眼对她说,“可能因为我的女儿也一直想做这一行吧。我每次和新的艺人签约的时候就会想起她,她想做制片人,但是新制片人没有前辈带哪里能出头呢?她又不让我帮忙。我只好希望她做事也都会遇到我这种人,就可以一直拍自己喜欢拍的戏。”
陈童点点头,没有说话。
沈茵看她一会,“你那个朋友呢?在香港吗?”
陈童摇头,“不在。”
也低头,“她很不喜欢香港。”
“那你还要她和我签约?”沈茵开着玩笑。
“是。”陈童也笑。
笑完以后。
她撇了撇眼角,声音变得很轻很轻,“我总是让她为了我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沈茵不说话了。
“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签字之前,陈童看着她的眼睛,对她说,“我是同性恋。”
沈茵很是吃惊。
陈童笑。
她想沈茵有考虑是否要继续签她的权利。所以没有说话。
沈茵思考了一会。
最后摇摇头,“我不喜欢把这件事当作谈判的条件。”
陈童问她为什么。
沈茵拿出笔签字,最后说,“因为我想如果我的女儿是同性恋,我也不希望她在和别人签合同的时候,要先告诉别人自己是同性恋。”
“这件事和我们签合同有什么关系呢?”她这样说。
从未产生过如此荒诞的感受,陈童忽然希望她可以是迟小满的妈妈。
她问,“你一直在香港吗?一直只有一个女儿吗?”
“是啊。”
沈茵签完字,笑眯眯地问她,“还是你想当我的干女儿啊?”
陈童摇头,说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