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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节 长风(第12页)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程书音。

那时,她只有五岁。

她不嫌弃地握住我的手,甜甜地喊我:「哥哥,」

她给我介绍外面的世界。

在她的话里,那些都很美好,都带有万千的善意。

我誓,一定要考出去。

一定要亲眼去看看,那个繁华的世界长什么样子。

后来,她妈妈离世了。

但那所小学的资助,并没有停止。

小学毕业后,我得到一笔资助。

是一个慈善机构?

我艰难地翻过一座又一座的高山。

以出色的成绩,考到北城上大学。

初到北城,去市买东西的时候,店员冤枉我偷东西。

我不停地解释没有,把东西放到了货架上,只是什么东西都没买。

可他们不听,要过来搜身。

我无措地站在原地,急着打转。

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他们才肯相信。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什么是监控。

直到一个声音从我耳边响起:「店里没监控吗?」

查了监控之后,店员才说是冤枉了我,要放我走。

她却拉住我,看向那个人:「一句冤枉就可以了吗?难道不应该道歉吗?」

声音掷地有声,不卑不亢。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成年后的程书音。

我盯着她的背影,心里有一颗种子在慢慢芽。

誓以后一定要出人头地,在这个城市立足。

我借了助学贷款,在食堂兼职,也会去外面兼职。

撑过了大学时期。

我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在电影院看到程书音的时候,我想靠近她。

误打误撞去了LT。

那时候的公司刚起步,没有多少人。

林景初让我带的第一个艺人,是谭笛。

说是我带,其实不如说是他自己。

而我只打打下手,做的都是助理的工作。

林景初对谭笛的确好。

将一切好的资源优先给她。

跟她工作的那一年,我渐渐熟悉这份工作,她的出名度很快,慢慢地,我的名声也渐渐打了出来。

那时候,我在公司里看见程书音都不敢靠近。

她是大明星,而我只是个小助理。

好景不长,谭笛要去结婚了。

有人找到我,问我要不要合伙开一家经纪公司。

他出钱,我出人,我答应了。

我想走到程书音的身边。

但她成了林景初的恋人。

很多时候,我只能偷偷看她一眼,看到她好,就好了。

我用了近十年的时间,慢慢走到她的身边,才有资格跟她说话。

有时候我在想,她那么好,林景初为什么不爱她,还要伤害她。

我不懂,而且永远都不会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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