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修游走在舞池当中。
他的脑海中,不断响起周围人的心声。
【蹦恰恰,蹦恰恰,加了几个月的班,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
【哇,那个小姐姐好漂亮,那个也不错,平时大街上为什么都见不到这么好看的?】
【我刚刚好像看到老板的老婆跟别的男人搂搂抱抱,嘿嘿,老板娘,你也不想出轨的事被老板知道吧?】
【这个女人真骚,屁股好会扭,一会把她灌醉带去厕所爽一下。】
【嘿嘿,旁边那个帅哥一定想不到我也有一根,一会装醉,骗他把我带走,然后好好品尝一下雏菊的滋味!我要为艾滋俱乐部添砖加瓦!】
林修看着正在扭动身姿的长男人,心中大惊。
下意识的后退一步。
酒吧果真是群魔乱舞。
什么人都有。
林修原本还想找一找适合自己的猎物。
可是听着这群人的心声,他都有点怕了。
他现在十分庆幸上一世自己在酒吧玩的时候,没有遇到生化母体。
林修咽了咽口水,准备返回自己的卡座。
要是一会被哪个艾滋俱乐部的会员盯上,可就不妙了。
回到卡座时,王诚已经坐在沙上,猛猛的炫烧烤。
“不是哥们,我让你去社交,你怎么偷跑回来干饭啊?”
林修看着王诚,眉头一挑。
“我社交了啊。”
王诚吐出几颗西瓜籽,点了点头说道。
“那你怎么空着手回卡座?”
林修没好气的说道。
他以前混迹酒吧的时候,每次出手,都能带两三个妹子回卡座。
王诚的颜值也不差,不应该空手而归才对。
“我刚刚跟一群人聊的挺开心,有个哥们的朋友喝醉了,他先送朋友回家,然后他的女朋友就一直往我身上蹭。”
“说什么她对她的男朋友没感情,一直想找一个能让她重新感到刺激的对象。”
“还说想让我带她去吃夜宵,她的妹妹已经流口水了。”
王诚说到一半顿了顿。
像是口渴了,拿起桌面上的酒杯,喝了一口。
“然后呢?那个女的呢?”
林修听闻,眉头一挑。
吃夜宵是混酒吧的一种黑话。
能带走吃夜宵,基本就能滚床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