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我就拿程家这条走狗的人头祭旗!”
“喀嚓!”
硕大的脑袋滚落,刀锋上簌簌滴落的血水鼓舞了守兵,
他们放下了兵器。
这么多人,还有兵器,家当,
张九四乐得合不拢嘴。
装了不到一半,负责了望的兄弟紧急示警:
有几艘快船正在驶来。
南云秋立即让战船绕到岛南躲避,岛上略做布置,又恢复成原来的模样。
他倒要看看,
来者何人?
快船倏忽而至,靠岸之后,守兵介绍,此人正是陈天选。
看见陈天选,他马上想起了陈天择,两人长得太像了,
原来都是程百龄的侄子。
看来是为了遮人耳目,才改程为陈,难怪他们都是淮北人。
他马上低着头迎上去。
“陈诚呢?”
“陈管事还在歇息,昨晚大概是和钱嫂商量事情搞得很晚。”
“混蛋,让他通知大伙马上收拾东西,咱们再也不必困在这孤岛上了。”
南云秋见守兵露出惊愕之色,意识到不妙,
赶紧随口问道:
“大都督和女真人谈妥了吗?”
“那是当然,不过……你,你怎么知道?”
“你说呢?”
南云秋抬起头,冷冰冰的看着他。
“啊,你是南……”
“没错!”
长刀插进了他的肚子,
陈天选痛苦地低下脑袋,看血洞飙血,难以置信地盯住南云秋,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死去,
怎么也没想到,
即将大干一场时,自己提前告别了战场。
今后,
所有的事情都和自己无关了,要是还留在淮北多好,
出来一趟,把小命也丢了。
南云秋带人进入山洞,守兵是程家的死忠,早就逃之夭夭。
好家伙,
里面除了大米白面之外,还有不少兵器,角落里竟然还堆了几十箱银子,少说也有几万两。
回想这几年,
从采风使开始,从程百龄身上敲走多少银子,自己也记不清了。
能带走的都带走了,留下两具尸首挂在鲨鱼嘴旁的树上,
如果程百龄来,
会不会当场气绝而亡?
回到羊舍滩,群情沸腾像过年似的高兴,程百龄简直就是他们的后勤总管,出手大方,需要什么就给什么,
羊舍滩能有今日之盛况,
首先要归功于南云秋,
其次就是程百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