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不大,只有五六张桌子。
但今天被包场了。
门口站着两个士兵,背着枪,站得笔直。
里面,五个人围坐在一张方桌前。
安东尼多斯坐在上,面前放着一瓶酒。
德尔文坐在他左边,手里还端着那杯没喝完的烧刀子。
阿贾克斯坐在他右边,面前摆着一碟花生米,正一颗一颗剥着吃。
杰克逊坐在阿贾克斯旁边,身上还穿着军装,风纪扣松着,露出里面的旧衬衫。
列奥尼达斯坐在德尔文对面,脸上那道从嘴角拉到耳根的伤疤在灯光下格外显眼。他刚回来两天,身上的伤还没好利索,但精神很好,眼睛里亮得像两盏灯。
多斯给每个人倒了一杯酒。
他举起杯。
“第一杯,敬北原之狼。”
“敬列奥尼达斯那个疯子,带着二十万人,迷路迷到敌人老窝,炸了人家总部,然后失踪两个月,又全活着回来。”
他看着列奥尼达斯。
“你他妈怎么做到的?”
列奥尼达斯笑了。
笑得很响。
“运气。”
“纯粹的运气。”
“我们在山里迷了路,饿得啃树皮,渴得喝露水。后来碰到一个猎人,他带我们穿过了一道峡谷,就看见敌人的老窝了。”
他顿了顿。
“那猎人后来也加入了我们。”
“他说,他娘死在黑金手里,他要报仇。”
多斯点点头。
“好。”
他举起杯。
五个人,同时喝了一口。
酒很烈,辣得列奥尼达斯直咧嘴。
但他喝完了。
多斯又倒了一杯。
“第二杯,敬阿贾克斯,敬杰克逊,敬德尔文。”
“敬那些还在打仗的人。”
他看着阿贾克斯。
“你打了多少年了?”
阿贾克斯想了想。
“四十年。”
“累吗?”
“累。”
“后悔吗?”
阿贾克斯看着他。
“不后悔。”
“为什么?”
阿贾克斯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因为身后有人。”
多斯点点头。
他又看着德尔文。
“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