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栩看起来一脸牙疼:“你们真吃了啊?苍天,那玩意儿如果真要我吃的话,我宁可饿死。”
“我当年也是这么想的。”宋楚秀平静道:“可惜有时候人难胜天,真被逼到绝境的时候,那也没有办法。”
楚明铮对此没有发表意见,他不动声色的将小鬼婴抱的更紧了一点,对宋楚秀道:“我猜你们吃了西域女尸之后的具体反应,应该不像你所描述的那样美妙。”
宋楚秀展颜而笑:“你说的对。”
事实和真相总是比故事残酷上许多的,考古队一行人从沙漠里被救援出来之后,不约而同的都出现了严重的生理反应,西域女尸的遗骸中包含了大量几千年前的细菌蛆虫碎渣,还有古代人那些杂七杂八埋藏在干涸骨血里的传染病。
队员们接二连三的病倒,那时候医疗水平不发达,再加上从古代尸体身上带出来的病菌谁也没见过,不出几天,刚被救出来的考古队员们就集体药石难医,在病床上苟延残喘,依次病故。
除了宋楚秀。
宋楚秀活下来了,活下来的同时,她的精神却受到了极大刺激,开始出现记忆混乱,精神失常等现象。
她总是幻想老师和师哥师姐们还活着,她还是考古队项目组最小的师妹,还在正常上课,做研究,每天跟他们一起出入校园……
医生说,宋楚秀的大脑受损太严重了,虽然不知道出于什么机缘巧合,西域女尸上的病毒并没有要了她的命,但却还是极大损伤了她的大脑神经。
宋楚秀是那个年代里极其少见的女性高材生,可惜后半辈子,只能在漫长的迷惘和神志不清里渡过了。
有一次她在住院部的走廊里见到了一个很熟悉的身影。
那人白衣黑裤,瘦高俊朗,眉目端正而清明,从精神所的楼梯间一闪而过。
宋楚秀惊呆了。
因为那不是别人,正是当年从沙漠出来不久以后就病重去世的贺师兄!
她绝不可能认错,她跟贺师兄一起同窗过数载,又一起工作,一起搞研究……抛开心理那层隐秘的情愫不谈,他俩对彼此也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
宋楚秀叫了一声:“师兄!”
紧接着她泪如雨下,拔腿狂奔追了出去,追到空旷处却空无一人。
她在精神所里又哭又笑的发疯,却怎么都找不到师兄的踪影。
最后护士把她绑了回去,那群人一口咬定,师兄只是她因为思念过度而产生的幻觉。
宋楚秀痴痴傻傻的盯着天花板笑。
她不管,她就是看到师兄了,师兄还活着。
从那以后,她每天逢人便讲那个故事。
讲的就是齐栩和楚明铮刚到沙漠里来的时候,宋楚秀给他们讲的那个,所谓一行考古队吃了美人骨血,然后成功改变身体结构,逢凶化吉,沉疴愈合,最后全都长生不老的故事。
可惜故事就只能是故事。
医院里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宋楚秀的胡言乱语,故事里的考古队队员们,明明已经死的就剩下她一个了。
不过当年的人们很善良,从不正面揭穿宋楚秀的故事真相,她说什么,大家就听着,只是注视她的目光变得更加怜悯了。
宋楚秀一直坚信着自己的这个故事,尽管后来在精神所的三十载光阴里,她再没见过任何一个故事里活下来的考古队员。
那天下午在楼梯间惊鸿一瞥的师兄侧影,仿佛真的只是她的幻想。
……
再后来,时代日新月异的发展,宋楚秀她们所在的精神所也因为资金不足给拆了。
宋楚秀的亲哥哥临去世前,不放心这个精神失常的妹妹,于是给她留了一笔钱,让她回老宅慢慢过日子,平时旁系宗族的亲戚们也能回去照看着她一点。
宋楚秀没听。
从精神所出来的那段时间,似乎是她这浑浑噩噩三十年里最清醒的一段日子,她从来没有这么坚定的意识到过自己想干什么,自己想去哪儿,她要回去坚守考古队未尽的理想。
宋楚秀没有跟任何人说,孤身一人拿着钱,坐绿皮转牛车……千里迢迢的返回了当年的那个沙漠。
她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还记得这个沙漠的名字。
是的,如今距离宋楚秀第一次随行考古队踏足沙漠,已经过去了将近四十年。
宋楚秀已然垂垂老矣。
她在沙漠的边缘,花钱找附近村民帮忙,自己给自己搭了个小房子,又置办了一些生活用品,就这样在沙漠旁安定下来。
每天独自一人看着大漠风烟泼洒,看着长河落日,看着月落西沉,日常靠些手艺赚钱,宋楚秀也没老到彻底走不动路的地步,日子过的也算平静。
但是她那个从年轻起就养成的习惯仍然没有改。
那就是见人就讲那个考古队被困地宫,吃了西域女尸的骨血,最终起死回生的故事。
附近村民听的厌烦,每每她一张口便挥手打断。
“行啦,宋老太太,别讲你那活不活死不死的故事了,一个故事讲八百遍,也不嫌烦……”
这种时候,宋楚秀就会很认真的跟他们辩驳,说不是这样的。
我说的故事是真的!
真的!
我自己亲身经历过的!
村民们看着她脸上密布的皱纹,再结合她讲的吃过美人骨血的少女统统容颜永驻的故事,不觉面面相觑半晌,末了哄堂大笑起来,满屋子欢乐的气氛。
宋楚秀盯着这群人嘲弄的眼睛,缓缓委顿下去,不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