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華說得胸有成竹,想想明爺還特地給林芳華買了一件衣服,她更覺得他們以後的日子好過了。
畢竟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啊。
梁振東也覺得她說的有理,想想未來,暗暗高興了起來。
兩人卻沒注意到,坐在后座的梁傑將兩人的話聽了個遍,心裡震驚不已。
他沒想到,他們這一次來王家,竟然打的是這樣的主意。
作為平縣人,他自然知道明爺是個什麼人,被他玩弄的美女無數,運氣好的風光一段時間,運氣不好,連命都沒了!
想到容姿絕色的林芳華,要被他們一家親手送到明爺手上,梁傑有些羞愧。
握了握拳頭,梁傑眼裡露出堅定的神色,他一定要阻止他們!
——
過年整個村莊都是喜氣洋洋的,王家沒有什麼親戚走,來往得多的也就那幾家,接連幾天,都挺輕鬆的。
林芳華卻沒太閒著,除了在家裡琢磨一下自己的護膚品之外,其它的時間都用來背書了。
文科類的東西,不花點時間背還真不行,開學之後還有一場考試,也是為了讓學生過年也不要鬆懈。
看到林芳華這麼刻苦,一家人更感到與有榮焉。
林元華看到姐姐努力學習,時不時也跟著拿著書看。
他沒讀過書,自然看不懂。
林芳華心思一轉,等元華的病治好了,估計也是可以讀書的。
看他有興,林芳華也花了一點時間教他識字。
林元華聽得認真,一副似懂非懂的模樣。
看著姐弟倆人認真學習的樣子,王淑英眼眶微紅。
幸好當初毅然離婚了,不然待在林家,他們幹活還來不及,哪兒會有機會識字?
離開林家,是她這輩子做得最正確的決定。
轉眼間便到了初五,除了趙玉翠留在家裡之外,大伙兒都一塊兒去了縣裡開店。
閒了好幾天,忙活起來都格外有幹勁。
用了一天打掃、買材料,第二天開店的時候,人多得讓一家人詫異。
「幾天沒吃到你們這肉醬餅,想得很!每天路過都得多看幾眼呢。」
「太好吃了!在家裡吃雞鴨魚肉都吃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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