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部电影林枫基本没有参与过,无论是剧本的筹备还是后期的剪辑。
一是没时间,其次也是害怕林枫脑海中的记忆会干扰刘姜。
在前世,根据《鬼吹灯之精绝古城》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很多,有电影版,有网络版。
最有名的就是路川执导的《九层妖塔》,那部电影其实就是《鬼吹灯之精绝古城》改编的。
只不过,改编的那玩意,简直是一言难尽,被原着党狂喷,一点都不冤。
说实话,前世的《鬼吹灯》就是个大Ip,虽然上映的电影、网络版很多,但是因为版权被分割的原因,电影、网剧、网络电影改编权分散在不同公司手中,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多个制作方、不同演员阵容、质量参差不齐的《鬼吹灯》改编作品,造成了观众的混淆。
而前世《鬼吹灯》系列的版权情况,是中国网络文学领域最着名且最复杂的案例之一,其核心特点是着作财产权与作者人身权分离,且财产权被多次转授,导致影视改编权分散,并引了大量法律纠纷。
最开始,也就是在2oo6年至2oo7年间,作者天下灞唱分两次将《鬼吹灯》系列八部小说的着作财产权,包括复制、行、信息网络传播、改编、摄制等全部经济权利,独家转让给了沪海雷霆娱乐,也就是起点的运营方。
转让协议中规定,天下灞唱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履行完毕后,不得使用“鬼吹灯”或相似名称进行创作。
这意味着“鬼吹灯”这三个字作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其权益归属于雷霆娱乐公司,与作者本人没啥关系了。
据称,前世的这八部的转让,总价大约就2oo万出头,确实是白菜价。
最关键的是,雷霆娱乐在获得全部财产权后,又将影视改编权进一步分销,还是分院线电影、网络电影等等细拆分销,导致版权高度分散。
最后,到了林枫重生前,院线电影改编权,前四部属于梦想者影业,后四部属于万哒影视。
而网剧改编权基本已统一归属于企鹅影业。
只不过,当时梦想者影业将其持有的电影改编权对外进行多方授权,催生了许多网络电影,看起来乱七八糟。
不过,这一世就完全不同。
因为林枫的原因,《鬼吹灯》的版权,以及天下灞唱后续的作品,影视版权都归属于天恩传媒。
正是这样,天恩传媒才会从第一部《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开始,整体规划整个Ip系列,只有这个开篇成了,整个《鬼吹灯》大Ip往后八本才能立住。
前面的一系列活动很快结束,按照天恩的惯例,或者说林枫的习惯,众人人人在影厅落座,准备欣赏这部天恩暑期档最后一部大制作。
因为是映礼的缘故,这次放映的版本,是巨幕2d版,3d版本需要在午夜12点,也就是8月16日的午夜场,才正式上映。
电影开场第一个镜头,刘姜就给了个冷画面。
开场直接是1969年的昆仑山,年轻时的胡八一,还是个愣头青,跟着连队巡逻,海拔五千米,氧气稀薄得人喘不上气。
突然,脚下的雪层裂开一道缝,像巨兽张开的嘴。
雪崩!巨大的白色洪流裹挟着人、枪、装备,往下滚。
胡八一被卷进冰裂缝,一路翻滚撞击,最后砸在一层冰面上,冰裂但不碎——是万年玄冰。
他爬起来,四周是蓝幽幽的冰壁,透明得像玻璃,能看见冰层里冻着的东西。
不是鱼,是巨大的骸骨,比恐龙还大,形态狰狞,从未在任何古生物图鉴上出现过,更加没有在任何公开资料中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