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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无法可依(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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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殖民纪元〉是否构成对〈边缘地〉抄袭的法律分析》

出去两小时,转破三万。

文章写得很专业,也很冷静。

开头先肯定了玩家的直觉“从玩家体验角度,《殖民纪元》对《边缘地》的模仿是显而易见的。”

然后话锋一转

“但法律层面的判断,和直觉层面的判断,是两回事。”

文章核心论点只有一个

游戏玩法不受着作权法保护。

他把论据列得清清楚楚——

着作权法保护的是“表达”,不保护“思想”。

游戏的玩法、机制、系统框架,属于“思想”范畴。

《殖民纪元》没有直接复制《边缘地》的代码,没有照搬原始美术资产,没有抄录文本内容。

它只是用了相似的玩法逻辑。

“殖民地建造”这个品类,有《矮人要塞》,有《缺氧》——这些游戏互相之间也高度相似,但没有一起成立的抄袭诉讼。

“殖民者情绪系统”,本质是一种游戏机制设计,机制不能被注册为专利,也不受着作权保护。

文章最后一段写道

“腾达法务部的声明措辞是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而不是已提起诉讼。这个措辞的选择,或许已经说明了一些问题。”

“从现行法律框架来看,《殖民纪元》大概率构不成法律意义上的抄袭。”

“这不是在为它辩护,这只是现实。”

这篇文章一出来,评论区分成了两拨。

一拨是懂法律的,沉默了。

“他说的没错,玩法确实不受保护……”

“环世界和矮人要塞也够像的,确实没出过事……”

“法律上确实很难打……”

另一拨是普通玩家,炸了。

“什么叫法律上没问题?抄成这样叫没问题?”

“那法律有什么用?”

“所以抄游戏是完全合法的?谁都可以随便抄?”

“曹耀花了多少心血做《边缘地》,这人二十三天抄一个,法律管不了,这他妈叫公平?”

有个玩家的评论被顶到了最高

“所以这个行业的规则就是,你做出一个好东西,别人可以合法地把你的框架扒走,装进氪金系统,然后赚钱?”

“然后你拿他没办法?”

“然后他还能用你的形象做游戏角色恶心你?”

“然后告你无门?”

底下有人回了一句

“是的。”

“这就是现实。”

“法律的边界,就是这里。”

评论区沉默了很久。

游戏媒体“硬核玩家”采访了三位业内人士,问了同一个问题

“你怎么看《殖民纪元》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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