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中还有另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乔安乐说到。
“铃铛,现在村子外面不仅仅是在修路,而且在不远处也建了很多的新房子。往后我们一定是要从村子里面搬出去的,大概率就是住到那一片的新房子里去。难道你不想跟我做邻居吗?”
“邻居?”
宋铃铛从没想过这些事情,因为乔安乐的生活远虑,表现出了些许的吃惊。
乔安乐却点了点头。
“对,是邻居!”
关于未来的更多事情,乔安乐已经从苏娇娇那里听说了,更多更详细的内容,现在还没办法告诉宋铃铛。
但是,要搬家的这件事情无疑是可以确定的。
“铃铛,我可是想跟你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如果搬家之后,你可以用这笔钱,在哪里也买一个新房子。到时候我们又是邻居了,这样不好吗?”
乔安乐的这个提议,无疑是说动了宋铃铛的内心。
宋铃铛如果想买房子,那么只是靠织毛衣赚的钱,远远是不够的。
“好!我会收下这笔钱,我想做你的邻居,我也想跟你做一辈子的朋友!安乐,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一定是在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能够遇到你这个好朋友。”
“傻瓜,你现在才2o几岁,往后的人生还长着呢。你的福气一定在后头,还会遇到更多更多,更加幸运的事情。”
宋铃铛听着听着,然后缓缓的笑了起来。
她这一辈子的确还有很长很长的时光,也会遇见更多更多的人。
但是此刻。
宋铃铛有一个要更加紧急解决的事情。
那就是搬家。
并不是说从这个小山村搬出去,而是从乔安乐的家里搬出去。
自从事之后。
宋铃铛已经在乔安乐的家里住了一个多月了。
这期间,她仅吃乔安乐的,穿乔安乐的,还一直都占用着三仔的小床。
之前是因为吕建民的事情,其实都没有决断下来。
但是现在事情都已经解决了,她也不应该再打扰乔安乐一家人的生活了。
所以宋铃铛在这个时候。
提出了她想要搬出去。
乔安乐已经预感到了这一点,因为宋铃铛本人,也不是那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的人。
如果乔安乐进行劝说,可能也很难改变她的决定。
既然如此。
倒不如两个人有商有量的,更好的解决这件事。
而提出解决办法的人。
其实并不是乔安乐,反而是厉丰北。
就连厉丰北,都意识到了这一点。
所以昨天晚上,厉丰年就已经跟乔安乐说道。
“铃铛,你的住处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你和吕建民之前的房子,只要部队不离开小山村,这个房子的使用权一直可以给你,这一点事情,厉丰北还是可以做决定的。
如果你不喜欢那个房子的话,那么还有第二个选择。那就是在公社的办公室旁,还有一个空房间。那里的环境虽然虽说不上很好,但是要住一个人的话还是可以的。”
如此一来。
选择前就交到了宋铃铛的手里。
结果跟乔安乐想的一样……
“安乐,我不喜欢之前的那个房子,那里有着太多不好的回忆。我想住到公社里去,哪怕环境不好也没关系。只要能够遮风避雨,给我一个躺下休息的地方,我就能够满足了。而且现在我也开始自己赚钱了,有钱了就能66续续的买一点东西,我相信以后的日子会好起来的。”
宋铃铛说起之前的痛苦回忆时候,她的脸上再也没有了那种伤心的神情。
闪闪光的眼睛里,充满着对未来的无比期望。
这也正是乔安乐想要看到的。
“好,我回头就跟厉丰北说,再把那个房子收拾一下。环境差不多了,就让你搬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