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场吻突如其来,却令两个人都沉迷不已。
罗恒秋喘了口气,着迷地看他。玄关的声控灯幽幽地亮着,橙黄色灯光落在两人头上脸上,他眼里的邓廷歌像他的信仰。
虽然罗恒秋从未有过信仰,但这一刻他愿意把这个人揉进自己的血肉里、生命中,填密自己未来所有的空隙。
“师兄,等等……”邓廷歌把他的手拉开,“换个……”
“不,就在这里。”罗恒秋手有点重,他拨开了邓廷歌额前的头,露出他明亮好看的眼睛。
他想要立刻玷污自己的信仰。
罗恒秋吻上邓廷歌的眉间,那动作带了点连他自己都没有现的虔诚和深挚。
(拉了个灯。)
邓廷歌摸着他汗湿了的头:“出汗了。会着凉的。”
罗恒秋还没开口,他就开开心心地抱紧了他:“让我温暖你吧~”
“……酸。”罗恒秋亲了亲他的颈侧,额头抵在门上,没什么力气地说,“起鸡皮疙瘩了。”
他坐在邓廷歌身上,邓廷歌靠着门,两个人都没有起身的意思。
邓廷歌其实有许多话想跟他说。但好像又没了说明的必要,只是慢慢给他擦去背脊上隐约的汗水。罗恒秋依恋着他的感觉非常美好,他心想早知道,早知道就趁着玉兰奖之后立刻跟记者表明算了。
颈侧的气息仍旧带着热度。邓廷歌突然开口提了个想法:“师兄,我能抱起你吗?”
罗恒秋:“……什么?”
邓廷歌:“我抱你去洗澡吧。”
罗恒秋:“……不!不用……你别!”
邓廷歌亲了一口他的手,兴奋地说:“我试试。你别乱动。”
罗恒秋只好由他去了。
虽然抱得比较艰难,但总算有惊无险。邓廷歌开了热水帮罗恒秋洗头,把他被自己揉乱的头全都打湿。他隔着水雾看罗恒秋,现罗恒秋的眼神没落在自己身上,但脸很红。
邓廷歌知道他在尴尬什么,越想越觉得师兄有,低头小心给他擦去快要流到眼睛里的泡沫。
不用等到第二日,网络飞快的传播度在布会结束之后,就立刻将邓廷歌那句“他很好”传播开去了。
确实引起了小范围的地震。不相信他是同性恋的粉丝坚持认为这句话有很多种解读方式,顺便在论坛里普及了语用学和语境的基本常识;相信他是同性恋的粉丝挖出一年前的种种旧闻,挖出所谓“他和那个人已经在一起很久了”的传言,说明自己男神坚贞不渝,是为圈中典范。一心要黑他的人则纷纷拿着这个把柄,把各种是是非非往他身上套。路人看得很开心,广告主看着增长的点击和流量很开心,周刊杂志看着增加的销量,也很开心。
“……邓廷歌太……敢了。”肥肥的经纪人抹了一把汗水,抬头说,“这下《大唐君华》这个剧简直不用打广告,我的天。”
胡慕摸着下颚上那道刚刚脱痂的伤口,没怎么听清楚他的话:“什么广告?”
“听说《大唐君华》是去雪山里拍戏?”经纪人也自顾自地说下去,“雪山哦我去,太苦了。”
胡慕:“……在零度的气温里拍跳海自杀的戏,好像也没好到哪里去吧?”
他裹着一床被子抖着声音说。
不远处终于传来导演响亮的一声“过了”,胡慕这才松了口气。
第67章给个机会呗
胡慕依旧演着不轻不重的小角色,收入和以前相比大不相同。经纪人手里不止他一个演员,但和他相处时间最长,也最清楚他现在的状况,所以能陪着他就陪着他。
“不要小看我啊,我的人别人不许欺负的。”经纪人说。
胡慕说没人欺负我呀。
确实没人欺负他。因为没人理他。
经纪人拧开保温瓶让他喝姜汤。滚烫的液体灌下去,整个人才慢慢缓了过来。
跳海自杀的戏份过了,也就没他什么事情了。胡慕坐在旁边等身体暖和起来再离开,手机在外套口袋里突突突地震动,又是孔郁的短信。
胡慕很无奈。他任它突突突个没完,等不突了才掏出来看。
每一天的内容都大同小异:拍戏吗?吃饭了吗?有空吗?
因为自己没有给他那个回应,所以孔郁常常借各种机会骚扰他。孔郁的骚扰是很文明得体的,胡慕并不反感,他甚至有时候还觉得很喜欢手机在口袋里突突突震动:这说明有人肯这样不疲倦地惦记着他。
“小胡,走了。”经纪人走过来,“去试镜了。”
“好。”胡慕跟剧组的人告别之后离开,最终还是没忍住给孔郁回复了一个信息。
【我拍完了,现在去别的地方试镜。】
按道理说,像胡慕这种已经有了一定知名度的演员很多时候是不需要试镜的。但他现在人气急跌,每一次试镜他都不想放过,机会这种东西一旦错过了真的就没有了。
民国剧、古装剧、抗战剧、奇幻剧……胡慕去过很多剧组,见过不少导演,得到的机会虽然不算特别多,但他大都十分珍惜。
实际上靠自己去拼确实是非常累的。他每每回到家里,都会这样想。但这累累得令人心安,不像以往,虽然看似轻松,却永远似站在悬崖边上,那些前一刻捧你的人,下一刻就能在背后推你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