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的待遇当然是不一样的。
只不过同一件事在林琳这里却遇到了一点小小的波折。
“那可不行,我现在的公司也是跟家里合伙的,我家里还占大头呢!”
魏阳办公室这边,当李玉珺跟林琳提起以后以成本价供货时,却招来了林琳的坚决反对。
说起来也可怜。
当初维恩分拆时,林琳因为没有足够的资本,新公司也不得不跟家里合伙,其中她自己的股份只有三成,家里则占七成。
要是家里还能像以前一样,在货源也就是翡翠原石方面提供大力支持倒也还好,只可惜维恩分拆之后她家里立即陷入了困境,不仅没能在货源方面提供支持,还得不停地从林琳这边把营收转过去。
弄得林琳连公司运转都很难坚持下去了,要不是喜阳阳这边一直给她供货周转,只怕她的公司早就停摆了。
现如今,她一听李玉珺竟然要成本价给她供货,本能地就觉得这便宜不能占,立马就出声反对。
怎么说呢?
不是她不喜欢占便宜,而是在她心里,喜阳阳是喜阳阳,她是她,她家是她家,虽然她已经答应了和魏阳、李玉珺成为一家人,但她家跟喜阳阳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说白了,她觉得魏阳能不计前嫌来帮她家摆脱困境就已经很不错了,不想让她家在这一点上继续占喜阳阳的大便宜。
“这样啊……”
一听说林琳的公司竟然是林家占大头,李玉珺稍微皱起了眉头。
她之所以提出成本价向林琳的公司供货,主要是确实把林琳当成自家人对待了。
在任何一个家庭,财产分配永远是大隐患,尤其像他们这种有着巨额资产的家庭,如果在一开始就分配不合理,以后在有了子女后说不定就会起大纷争,把魏家弄得分崩离析、家道中落,甚至家破人亡都不是不可能。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现实中有着太多活生生的例子。
比如说大名鼎鼎的娃哈哈,又比如说同样有名的杉杉集团,都是因为家产纷争导致好好的生意一落千丈。
这让她不得不一开始就认真考虑。
具体到喜阳阳的资产。
缅甸投资那一块,她早已跟林琳那边商量好,那边的投资直接有林琳的股份,不管是以后变现还是分红都有林琳的一份,理应不会有什么纷争。
至于喜阳阳这边,她将是魏阳法定的妻子,且一开始注册就有了她的股份,而林琳却是没名没分的,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分不走喜阳阳的一分一毫。
除非重新调整喜阳阳的股份。
可林琳却说,她有自己的公司,对喜阳阳的资产没任何想法。
这让李玉珺思来想去,决定以另外一种方式来补偿,那就是以后成本价给林琳供货,赚多赚少任由她自行去挥。
别少看这一点。
尽管林琳现在的公司生意并不算大,远不如喜阳阳,甚至连过去的维恩都不如,但每个月好歹也有几千万的营业额,每年下来就是好几个亿。
若是正常方式拿货,利润可能就百分之一二十,可若是喜阳阳这边成本价供货,利润可就大了,飙升到百分之七八十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