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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8章 空巢(第1页)

七十岁那年,方秀兰终于承认了一个事实:她的儿子,不要她了。

不是那种撕破脸皮的决裂,没有争吵,没有摔门,没有任何一个可以作为“事件”来铭记的时刻。儿子方远还是在过年时回来,还是会给她的手机缴话费,还是会在家族群里“生日快乐”四个字。他只是不再跟她说话了。

不是完全不说话。是说那种话——那种对陌生人说的、客气到几乎透明的话。

“妈,最近身体怎么样?”

“挺好的。”

“那就好。注意身体。”

“嗯。”

然后就是沉默。电话那头的沉默像一堵墙,薄薄的,却怎么都穿不过去。方秀兰攥着手机,拼命在脑子里搜刮话题,想说隔壁张婶家的孙子考上了大学,想说楼下菜市场的猪肉又涨了两块钱,想说她昨天把阳台上的花都浇了一遍。可她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因为她知道,这些话,方远不想听。

他只是在尽义务。

这个念头像一根刺,扎在方秀兰心里很多年了。起初只是隐隐的,偶尔疼一下,她还能骗自己说是想多了。可这些年,那根刺越长越深,终于长成了一棵长满刺的树,堵在她心口,让她连呼吸都觉得费劲。

方远每个月打一次电话,每次都准时,每次都简短,像设定好的程序。他不会多说一个字,也从不主动说起自己的事。他上次说“妈,我要出差”是什么时候?他上次说“妈,我今天遇到一件事特别有意思”又是什么时候?方秀兰想不起来了。她只知道,儿子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在她面前笑过了。

那种真正的、毫无防备的笑。

方秀兰年轻的时候,是纺织厂的工人。她手巧,干活利索,年年被评为先进。她嫁给方远他爸的时候,所有人都说这是门好亲事——男方是厂里的技术员,有文化,人又老实。婚后方秀兰很快怀了孕,生下方远,后来又生了个女儿,叫方小禾。

那时候日子虽然紧巴,但一家人挤在厂里分的那间筒子楼里,倒也热热闹闹的。方远小时候长得虎头虎脑的,爱笑,一笑起来两只眼睛弯成月牙,整栋楼的邻居都喜欢他。方秀兰也喜欢他,只是她的喜欢,从来不是用嘴说出来的。

她觉得说“我爱你”这种话肉麻,张不开口。她觉得抱孩子、亲孩子这种事也没必要,小孩子不能惯着,惯坏了将来没出息。她的逻辑很简单:我供你吃,供你穿,供你上学,这就是爱。你还想要什么?

所以方远五岁那年摔破了膝盖,哭着跑回家,方秀兰看了一眼,皱着眉头说:“哭什么哭?多大点事?自己拿碘伏擦擦。”方远不哭了,他自己拿了碘伏,自己擦了伤口,自己咬着嘴唇把眼泪咽了回去。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因为疼哭过。

方远七岁那年,期末考试考了全班第一名,兴冲冲地拿着奖状跑回家,想给妈妈看。方秀兰正在厨房炒菜,头都没回:“放桌上吧。去把垃圾倒了。”方远把奖状放在桌上,倒了垃圾,回来的时候奖状已经被风吹到了地上,踩了一个脚印。他把奖状捡起来,叠好,塞进了抽屉最深处。

方远九岁那年,学校开家长会。他提前三天就跟方秀兰说了,方秀兰答应了。到了那天,方秀兰加班,忘了。方远在教室门口等到最后一个,班主任拍了拍他的头说:“方远,你妈可能有事来不了了,你先回去吧。”方远点点头,一个人走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雨,他没带伞,淋着雨走回了家。方秀兰看见他浑身湿透的样子,说了句:“怎么不躲躲雨?感冒了又要花钱买药。”

方远十一岁那年,妹妹方小禾出生了。方秀兰所有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儿身上。方远不怪妹妹,妹妹那么小,那么软,那么可爱,值得所有人喜欢。他只是有点不明白,为什么妈妈抱妹妹的时候会笑,对他却从来不会。为什么妈妈跟妹妹说话的时候声音那么温柔,对他却永远是不耐烦的语气。

这些问题他从来没有问过。他已经习惯了不问。

方远十三岁那年,家里生了一件事。那件事不大,在方秀兰的记忆里可能连个痕迹都没留下,但在方远的记忆里,它像一把烧红的烙铁,烫出了一个永远无法愈合的疤。

那年方远刚上初中,学校要开运动会,老师选了他跑八百米。方远很高兴,这是他第一次代表班级参加比赛。他跟方秀兰说要买一双运动鞋,不用贵的,普通的就行。方秀兰正在给小禾喂饭,头也没抬:“你脚上不是有鞋吗?”

“那双鞋底都磨平了,跑不了步。”

“跑不了就别跑。整天净整这些没用的,你倒是把心思多放在学习上。”

方远没有再说话。他知道,再说下去就是“不懂事”,就是“不知道家里多难”,就是“我养你容易吗”。这些话他听过太多次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他不想再被钉一次。

运动会那天,方远穿着那双鞋底磨平的旧鞋跑了八百米。跑到最后一圈的时候,鞋底彻底掉了,他踩在橡胶跑道上,脚底板磨掉了一层皮,疼得钻心。他还是跑完了,最后一名。同学们在终点扶住他,看见他脚上的血,都吓了一跳。班主任骑自行车把他送到校门口的诊所,清理伤口的时候,方远一声没吭。

诊所的医生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一边给他上药一边说:“这孩子,疼就哭出来,不丢人。”

方远摇了摇头。

医生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

方远没有跟方秀兰说这件事。他把那双坏了的鞋塞进了床底下的纸箱里,穿了一周凉鞋,等脚上的伤结痂了,才又换回那双修了又修的旧鞋。方秀兰至始至终不知道这件事。

不,也许她知道。也许她看到过方远一瘸一拐地走路,也许她注意到方远穿了一周凉鞋。但她没有问。在方秀兰的认知里,男孩子受点伤不算什么,磕磕碰碰是常有的事,不值当大惊小怪。她不知道的是,方远不在意的不是那点伤,他在意的是——他的疼,没有人看见。

方远十五岁那年,开始变了。

他不再试着跟方秀兰说学校的事,不再把奖状拿回家,不再在她面前表露任何情绪。他变得沉默,变得冷淡,变得像一个寄宿在别人家里的房客——客气,礼貌,但没有温度。

方秀兰察觉到了这种变化,但她理解的方式是:孩子大了,跟父母不亲了,正常。她甚至有些欣慰,觉得方远“懂事”了,不黏人了,省心了。她不知道的是,一个孩子不再黏父母,不是因为他长大了,而是因为他放弃了。

方远考上高中的那年暑假,方秀兰做了一件她自己觉得天经地义、方远却记了一辈子的事。

方远中考考得很好,全县前五十名,可以上市里的重点高中。方小禾那时候四岁,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方秀兰一个人带她,有时候忙不过来,就想让方远留在县城上普通高中,每天回家可以帮忙带妹妹。

“你去市里上学,来回那么远,路费都要不少。再说你妹妹还小,我一个人实在带不过来。你就在县里上吧,县一中也不差。”

方远张了张嘴,想说市一中的教学质量比县一中好太多了,想说他好不容易考出这个成绩,想说他可以去住校,不会耽误带妹妹。但他看着方秀兰的脸,看着她眼睛里那种“你应该体谅我”的神情,把到嘴边的话全都咽了回去。

“好。”他说。

方秀兰满意地点了点头:“我就说你是个懂事的孩子。”

那天晚上,方远一个人坐在阳台上,坐到凌晨三点。他没有哭,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哭过了。他只是坐在那里,看着县城的万家灯火一盏一盏熄灭,觉得自己的某一部分,也在这夜色里,彻底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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