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这烟便宜。”王百万大喇喇的说道。
林玄打量了王百万一眼,笑道:“老王,你说你放学还去兼职,好歹也有一两百一天,干嘛要把裤腰带勒的这么紧。”
没一会儿,写完作业的王百万从兜里掏出一包皱巴巴的软包大前门香烟,小心翼翼的递给林玄一根。
可不要以为林玄是个很随便的人,他的眼睛可不是什么人都看,他始终秉承着一个原则,那就是谁穿的少才看谁。
嘴上还笑道:“老王我就这档次,玄哥别嫌弃。”
林玄接过,两人来到抽烟圣地——厕所后,凑着王百万递过来的火机点燃,猛吸了一口,那呛鼻的烈劲是真拉嗓子,比三块五的红梅还拉。
第二天一大早,林玄照旧一早去了学校,每天早上感受一下朝气蓬勃的青春校园气息是最为惬意的事情,当然,最主要的是大饱了一顿眼福。
“两天。”林玄伸出两根手指,顿了顿,又笑问:“你就不想问问我为什么要去招惹他们?”
“玄哥吩咐的,我老王只管办事,我脑子不好使,只有一膀子力气。”王百万说道。
“你自己小心点,黑蛟帮不是什么善茬。”林玄站起身。
林玄走了没多久,王百万就吐了口吐沫,站起身,直接向老师的办公室走去,出来时身后传来班主任的喝骂:“王百万,现在真是胆子肥看了?请假一请就是两天?”
而王百万则一直卑微的说着对不起,实在没办法。
两天的时间眨眼即过,两天里,到也没有麻烦找上门,林玄也图枫个清净,就是整天游手好闲,上上课,逛逛校园,最大的乐趣看着形形色色的女学生与丝-袜白-腿。
林玄对大长腿一直是情有独钟,当然,也少不了薄丝-袜的锦上添花,来到地球之后,他才现,原来丝-袜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伟大的创造,具有无比巨大的杀伤力。
女人穿了能征服男人,男人穿了能征服银行,当然,女人是穿腿上,男人是穿头上,但都有着征服的效果!
两天里,秦墨有再次找过林玄,但每次林玄都是漫不经心的样子还要调戏秦大美女一番,气得秦墨几次都想冲过来咬死这个混蛋王八蛋。
也不知道那娘们现在对林玄是不是已经彻底心灰意冷,但这些,林玄丝毫不去在乎,不慌不忙、不急不缓。
值得一提的是王百万,这家伙已经有两天两夜没见过他了,也没有任何消息。
林玄倒也不担心,如果王百万连这点事情都做不了的话,那活该这辈子只能苦苦挣扎。
交给王百万的那点事情,如果他自己出马的话,自然是能够轻松搞定,但王百万既然想活出个人样,那么自然需要付出,林玄不是雷锋,不会施舍。
机会他已经给出,能不能把握住,就看王百万自己的本事。
这晚,正当林玄在那个小出租屋吃着晚饭的时候,门铃响起,消失了两天的王百万终于回来了,只不过此时此刻王百万的样子有些狼狈。
蓬头垢面嘴角淤青不说,破旧的衣服上还沾了鲜血,几条刀口散布在肩膀、背脊,大腿上也挨了一刀,血淋淋的,走路一瘸一拐。
看着王百万,林玄没有起身迎接,让王百万一瘸一拐的走到身前,只是在旁边的座位上,早已放着一个医药箱。
虽然遍体鳞伤,但王百万从走进门口的那一刻起,嘴角就咧着笑,他从怀里掏出几张相片,放在林玄眼前:“玄哥,这些或许对你会有用。”
林玄没有去看那些相片,而是打量了一下王百万身上的刀口,拿起身旁的医药箱,道:“我帮你处理下伤口。”
王百万身上的刀口不轻,皮开肉绽的,让人看了就有些害怕。林玄拿针线帮王百万缝上的,没有麻药,房间里自然响彻着王百万那杀猪一样的惨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