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之恒嘴上不说,但对于远的事情更加重视。
他在电报中明示
如果米国恶意推迟或延后审理,就采取引渡或抓捕手段。
既然说于远犯罪,那我们就自己把人抓回来。
在数次施压之下,夏天到来之前,于远的案件终于开庭。
开庭前夕,曹秀在空间中面色不佳。
“死了?”于悠惊呼出声。
曹秀同样觉得不可思议。
当初举报于远盗窃机密的舍友在开庭前因为吸过了头,死在家里。
原本答应出庭为于远作证的华侨同学像是知道了什么,吓得连夜回国。
看起来双方都缺少了有利的证人,但事实上于远的情况更不利。
毕竟死去的室友还留下了一份举报信。
无从追问也无从盘查。
想抓漏洞都难。
还有最棘手的问题。
于悠当初提供给于远研究的那些机器都是来自于空间。
虽然对方提供不出于愿盗窃的直接证明。
但同样于悠也拿不出这些东西在国内的购买证明。
他们也不准备造假。
“既然扣了人,肯定不会轻轻松松放过,造假被现了反而更加深了怀疑。”
“既然双方都没有直接证据,那就这么上,大不了就是一审没结果。”
曹秀反问“有罪推论不是要遵循疑罪从无原则吗?”
空间内的小爱提示道
“疑罪从无自1996年敲定。”
“他国公民根据所在地适应当地法律,米国有罪推论以案例为参考。”
原来小爱还有当百科的作用。
于悠也顾不上惊叹,忙追问道
“那于远的情况有没有案例做参考。”
“很遗憾,根据当下国际地位和过往按理推断,胜诉可能极低。”
一家三口陷入了沉思。
曹秀深吸一口气。
“当初要是不让远远出去就好了。”
“胡说八道。”于为民沉声,“难道就因为害怕就不展了?本来就不如人家,难道一辈子都要挨打?”
“就算现在接不回来,还有以后,我们只要不放弃,肯定有于远回来的那天。”
纵然如此,但曹秀还是抱着力求胜诉的心态步入法庭。
只不过结果如同他们预测的一般。
即便是两个金牌律师团队为于远据理力争,但却没有任何人证物证为他证明。
尤其是硬件研究的来历。
除此之外,对方甚至在法庭上试图逼问于远的研究结果。
“如果你能够提供你的现论文,经过专业团队的研讨,证明并非是我国的机密,那就是最有利的脱罪证明。”
于远面露讥讽。
“你们的计谋真的很无耻且降智。”
“如果我在这里上当受骗,就对不起我之前所有的遭遇。”
“关于我的现,无可奉告!”
若非法庭不允许,曹秀差点就在台下拍手叫好。
在律师的努力下,力争对方所提供的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最终双方证据不足,一审无法判决,只能择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