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就是……”
“什么事啊?你说嘛,我听着……”
“就是……就是……哎呀!没什么啦!你别这样看我啦!”
“不是你倒是说啊,是你说有事要告诉我啊!”
“没事了没事了!什么事都没了,来来你想吃我分你点!满足了吧!”
“怪人一个……”
“你说什么?”
“没,我说多谢笙歌小姐的慷慨!来来,我帮你拆开这个的包装。”
启雾一时间表现的很殷勤,但是我却很不习惯,直说我有手自己会弄。
今夜应该是我们有史以来吃过的最丰盛的一顿晚饭,即使钻进被窝里后我都因为吃撑了而不挺打着饱嗝。
启雾就在我身边躺着,一直嚷嚷要把怎么办到的方法告诉他。我怎么可能说啊,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对不起,由于我害他右手少了两根手指……但却懦弱地不敢开口。
由于捡到了那个包,使得我这两天的生活比较舒适许多,至少不用拼命找食物,也不用担心找到的食物会不会吃坏肚子,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做想做的事,比如说玩。
“斑斑,你在吗?斑斑?”
这一天的我来到了间破烂的仓库里,弯腰冲里面喊。
不多久,一只右眼失明,身上的毛也稀疏的狗从里面晃着尾巴走了出来。它来到我身前,开心地蹭着我的腿,而我也回应它的热情,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饼干给它。
斑斑这个名字是我给取的,它是只流浪狗。
我遇见它时,它正在和另一只比它体格更大的狗打架,我就害怕地远远望着。结果斑斑输了,痛苦地嗷嗷叫唤着逃跑,眼睛也是在那时被弄瞎的。
不知怎的,我有种奇怪的力量,能够跟听懂动物说的话,甚至还能感受到他人的情感。所以在那时我听清了斑斑说的话,内心实在是有些介怀,所以我跟上去找它,想安慰下受伤它。
一开始它有点对我警惕,后来渐渐就熟络起来……总之它现在也成了我的朋友,一个非人的朋友。
可惜的是因为连自己都照顾不了,所以我无法养它,只能在想到时来这个它躲藏的破仓库里看望它一下。
反正我换到的食物很多,所以今天也给斑斑带了一部分,它在地上狼吞虎咽地吃着。虽然它吃的很欢,但它说更好的话想吃些肉……这点我无可奈何,肉实在是太贵了。
“走吧,下午陪我一起玩吧,斑斑!”
“汪!”
吃饱后的叫声是如此响亮,接着我领着斑斑一起在废弃区里探险——将这里想象成迷宫,而我和斑斑就是迷宫中的冒险者,至于宝物嘛……这点就没考量过,就无所谓了。
如果可以我是很不喜欢去镇子的别处,废弃区才是最适合是我这人待的地方,平常根本就不会有其他人来这边,待在这儿令人心安。
当然我指的不会有人来,是指其他正常人不会来,除我和启雾,也有不少流浪汉住在这边。他们一个个划分了地盘,像个山大王,一旦进去,就会不由分说地拿棍子打。
真是有够讨厌的。
走着走着,我忽然停下脚步在地上捡起一个小木棍丢了出去:“斑斑,去捡回来!”
我这是在模仿电视上看到的宠物训练视频,经过训练的宠物会按照主人的指令行动,本事强大。不过对于我而言就没这种必要,因为我能够和动物对话。
斑斑果然就利落地去把木棍叼了回来,还说着小菜一碟。
有时我也在妄想,既然有这种能力我是否能靠此来赚钱。
“汪!”
忽然斑斑叫了一声,它是在说有其他人。
难不成是流浪汉,我们一不小心走进了其他流浪汉的地盘?
“那个,斑斑我们走吧……”
可是斑斑却说闻着气味不太像,鼻子贴着地面四处嗅嗅,循着一个方向缓缓走去。
“斑斑,我们还是走吧……”
但斑斑却说有酒的味道,可能是个醉鬼哦。
醉鬼?那不是更麻烦了吗?喝醉的人最会不由分说的打人了。
但看着斑斑前行的身影,我还是不得不跟了上去。最终我们走到了一个巨大的空心水泥管前。
水管里躺着一个人,杂乱的长头……似乎是一个女人。穿着件大外套,看着挺脏但是一点都不破,比我好多了。地上还有好多个酒瓶子,甚至还有几瓶没开封的。
不像流浪汉,是我对这人的先印象。毕竟流浪汉可不会有钱买那么多酒,身上的衣服也应该破破烂烂的才对,这个人一点都不像。
“可能像昨天那个被打的女人一样吧……”
稍加思索我便得出这个结论,那这么说我又撞大运了?干的好,斑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