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嘴唇抖了抖,最后什么都没说。
那是他一百年磨出来的一剑,是拿命、拿伤、拿失眠换来的登神钥匙。
可眼前这小子,只看了一眼,就照猫画虎,学了个七成像。
不是模仿。
是复制。
是直接把他的灵魂刻进剑里,再劈了出来。
这他妈是人?
可阿布索伦心里也清楚——这招,现在用,就是自杀。
阮晨光的身体,扛不住那股反噬力。
真用了,肋骨当场爆成血雾,五脏六腑全得重组。
可问题是,就算用不了,这一剑劈出去,阮晨光的悟性,至少能翻三倍。
他可能半只脚,就要踏进他的境界了。
所以——不能让他用。
不是嫉妒。
是心疼。
他怕这孩子,刚摸到门,就被门压死。
下一秒,阿布索伦动了。
他像一道影子,直接切到阮晨光侧边。
埃尔维斯的无头骑士,实力已逼近半神。
经验老到得像活了三百年的老豺狼。
他一个人顶不住。
所以——阿布索伦出手了。
可埃尔维斯突然停了。
他没冲阮晨光,转头,直扑阿布索伦。
“嗯?”阿布索伦眉头一拧。
但他立刻懂了。
这玩意儿,不是蠢。
是精。
它看出来了——那个年轻人,是诱饵。
真正危险的,是自己。
所以它丢下鱼饵,追猎猎人。
阿布索伦冷笑,脚下一蹬,整个人炸向天际。
埃尔维斯果然跟上,像影子咬住了光。
阮晨光正憋着劲,准备引爆全身力量,一剑封喉——
突然,对面人没了。
“???”
他懵了。
“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