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一年,他过得如鱼得水,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再做多余的事。
“这个人不在宾客名单里。”周听澜转身吩咐,“把他带出去,不许再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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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
乔翊仰起脸,一滴雨水,恰好落在了他的眼皮上。
明明刚才还是晴空万里,忽然雷声大作,下起了倾盆大雨。
两名保镖押着乔翊往外走,直至送到偏门,才松开了他的胳膊。
乔翊往外迈了一小步,灯光能照射到的最后一层边缘,停住了。
门外是一片小树林,几盏路灯和一条黑漆漆的步道向林子深处延伸,不知道通向哪里。
外套落在了黎家,他身上只有一件夏衣,冷风吹过带着雨水抽在身上,乔翊止不住颤抖,脸也褪了血色,白了下来。
“哥哥们,行行好,让我从正门出去吧。”乔翊回魂,习惯性堆起假笑,“这里太暗了…”乔翊换了个措辞,“这里太偏僻了,我不好打车。”
保镖喝斥,“别得寸进尺,没有追究你朋友,已经很宽容了,以后不要再想混进黎家来。”
一股蛮力,将乔翊推进雨里,他回过头想再争辩几句,铁门重重在他眼前关闭,不留一点缝隙。
黎见英为人低调,近距离接触他并不容易,今天黎家办大型活动,现场鱼龙混杂,乔翊才有一点机会。
第一次行动被周听澜破坏了,乔翊并不死心,再次想办法混进去。
只是当他这次尝试进门时,门外的安保忽然变得很严格,任他说破了嘴皮子,只要拿不出邀请函,就不允许放行。
于是,乔翊想到了他的朋友妮蔻。
在来黎家的地铁上,乔翊刷到了妮蔻的insta,得知她今晚也在黎家,作为暖场表演的嘉宾。
于是乔翊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给妮蔻打了个电话,妮蔻爽快答应了,用工作证带着乔翊从员工通道入场,为了蒙混过关,也为了避开周听澜,他还特地找妮蔻借了身衣服,化了个妆。
入场只是第一道门槛,真正的挑战,在于怎么进宴会厅,乔翊正暗自烦恼时,有人主动和他搭讪。
之后的一切都是出乎意料地顺利,可惜,还是以失败收场。
雨越下越大,一墙之隔的豪宅里,依旧歌舞升平,乔翊仰起头,望着黑沉的夜空。
他已经数不清自己经历过多少次失败。
究竟要怎么样,才能见到黎见英。
不过眼前最重要,还是先离开这里,乔翊几乎没有选择地,踏上林间的步道,脚步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沉重,脑袋也愈昏沉。
直到走出树林,进入大马路,汽车闪着大灯迎面驶来,他才觉得自己活过来一点。
只是身上依旧很冷,手脚抖得厉害,乔翊跌跌撞撞进了路边市,拎了瓶廉价红酒,沿着午夜空荡的街道,摇摇晃晃,边走边喝。
常听人说,伦敦是最好的城市,只要花钱,就能在这里可以得到想要的一切,但在乔翊看来,伦敦是最坏的城市,连呼吸,都标有价码。
像他这样的蝼蚁,要怎么才能在这样的地方活下去。
乔翊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朝着有光的地方,麻木地往前走,直到走到一个能让他觉得安全的角落,才倚着墙,把自己蜷成一团,坐了下来。
墙边有块小地垫,毛茸茸的,坐感很舒服。地垫上方亮了盏灯,灯光温暖昏黄,像一小团火,烤得他的手脚逐渐恢复了温度。
已经连续几个晚上没有闭过眼了,今天淋了雨,又喝了酒,处在令他安心的环境里,乔翊的眼皮越来越重,脑子也愈昏沉。
就在他即将阖上眼睛睡过去的时候,一双黑色的皮鞋闯入他的视线,乔翊茫然抬头,笔直的裤腿,白色衬衫,整齐的领带,高挺的鼻梁,眼尾淡淡上扬…
最后,他认出了周听澜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