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眼,顺风耳。
耳畔传来各种各样的声音。
另一边,一片比较宽阔的山地的岩石的边缘上,站着五个人。
这些家伙守着几个麻袋,十分谨慎。
此时正用洋文不停地交流着听不太懂的话。
忽然,一声枪响。
“砰!”
众人回过头来,看到一个身穿军服的士兵,提着一个兔子从草丛里钻了出来。
以下是修改过后的内容:
相较于周围的人,这个白人士兵显然地位更高。
“嘿,兄弟,运气不错啊,居然还能逮到这玩意!”
他们围了过来,拔出匕,简单地剥除野兔的皮毛。
随后直接堆在火堆上烤了起来。
“约翰,这山里真的充满宝藏,处处都是扬名立万的机会!”
一个黑人士兵慢悠悠地走到约翰身前。
约翰瞟了他一眼,开口问道
“那堆猴子?”
“是的,之前威廉跑出去追了个猴子,直到现在还没有消息,你说他是不是抓走猴子然后跑路了?”
约翰思索了一下,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借用火堆的火点燃,随后放在嘴里猛猛地吸了一口。
“一个猴子而已,能值几个钱?”
“天啊!约翰,你知道那是什么猴子吗?”
“在我的老家,这种猴子叫琵琶猴,尤其是这种野生的,在黑市价格可不低,这一只的价钱,就能卖上个十几万几十万呢!”
约翰挑了挑眉
“这次的任务也就两百万的报酬。”
黑人士兵笑了下
“咱们多赚点钱又有什么关系,你来不来?”
约翰抽着嘴里的烟,陷入了沉默。
随后下定了某种决心,直接将烟头扔在地上,愤愤地站起身来
“妈的!你让他们空出一个袋子来,咱们去找猴子!”
那家伙哈哈大笑
“好嘞!”
接着就屁颠屁颠地跑去找自己的同伴们了。
约翰看着眼前的景象,心情越变得激动起来。
他感觉这趟任务异常顺利。
一路上没受到什么阻碍不说,更有机会多赚一些数额可观的奖金。
这种事,做梦都能笑醒。
正做着自己的财梦的时候,他手里的通讯器忽然叫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