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就是买车。
其实张烨对车,还挺有兴趣。
也觉得没有几个男人,会不爱车子。
哪怕买不起,他之前也经常跟其他外卖员在路边对别人的车子评头论足。
在一些外卖员的嘴里,3o来万的宝马奔驰根本不算车,看着就知道充大头硬。
张烨有时也附和几句。
但他很清楚。
就算硬,那也比他们开电动车要强多了。
“呼呼呼——”
风驰电挚。
在拥堵的路,张烨的小牛电动车比任何豪车都要来的迅疾。
只不过就快到目的地点。
前面道闸旁边的电动车和行人通道,竟然被丢了一个啤酒瓶。
张烨一向被称为张雷锋,随手能做的好事,他从来不会视而不见。
也许就因为那么穷也拥有如此品质,才会让李文慧喜欢那么久。
“哔!”
“哔哔哔哔哔哔——”
只不过当张烨刚捡起啤酒瓶,后边就突然响起急剧连续的喇叭声。
回头一看。
是一辆宝马,看着有点像32o的样子。
“赶着去投胎?”张烨皱眉,还是先把啤酒瓶放好。
做好事还被催,他是真的不爽。
而且他就停了几秒。
这么响喇叭,分明开了部宝马就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
“你再说一遍?就你一个骑电动车的穷比……”
“哟!还是个送外卖的!”
“信不信我让你外卖站的外卖,永远进不了这道闸口?”
“道歉!”
“道你娘……嗯?”张烨突然眉头一皱。
倒也不是因为这个肥头大耳的男人。
送外卖什么人没有见过?
而是因为他在宝马车里,看到一个熟人。
他哥的老婆,他嫂子陈兰,此刻竟然坐在副驾驶。
尤其打扮的……
特别烧。
ps:大佬们,能给点数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