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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5章 我圣清与前明不同(第2页)

具体办法就是先修剪脑门,将脑瓜子上的杂乱头全部剃掉。

要达到哪种效果呢?

嗯……

大幂幂的际线,这个你们注意过没?

就是那种脑门子一个巴掌盖不住那种。

算了,扯不明白,放古图:

注意看额角,有清晰的剃痕迹

用一根“c”形扁平的长簪,插入头内,形成倒垂牛角模样。

左右各留出十几公分的空余。

然后将头分成两股,缠绕在簪上。

然后再用另一根簪子固定。

这样,长簪上,就形成了一大片装饰区域。

然后一股脑的将各种珠宝插上去。

各种精美饰,若是单个摘开,当真是美轮美奂。

然而,堆积在了一起……

就让人蛋疼了。

怎么形容呢?

就好像一只手上带了十几个戒指,胳膊上套了十几个镯子,然后还要再带上五六种风格各异的手表。

用“土包子”、“暴户”来形容,简直就是在糟蹋这两个词。

让我说,那只能用——“没眼瞅”!

现在提起清朝型,总是有人要这样洗——

“嗯,满洲是渔猎民族,常年钻深山老林子,剃掉头,是为了防止挂树枝,是卫生的提高表现,是为了防止生虱子……”

我有一句“mmp”,不知该不该讲?

真正研究历史的,都会明白一个现象——清朝的个人卫生,是最垃圾的。

遍身长虱子、跳蚤,靠在墙根下脱了棉袄逮虱子的老照片,遍地可见。

不分男女!

一年兴许就搓两三回澡……

这特么是常态啊!

但凡洗的勤快点,就不会生虱子。

你告诉我——这是卫生提高的表现?

我国粹喷你一脸!

实际上,关于清代风俗的成因,是有记录的。

《满文老档·太宗朝》天聪六年十二月初二日条,有清晰的原话:

皇太极谕诸福晋等:

“美衣不服,存贮于柜,欲死后携之去耶?

其生前不服之衣,欲死时服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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