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认赵石峰和郑禹海,是如何指使她操作资金洗白的。
郑禹海的律师,再次提出异议。
认为李染秋的证言,因其自情节和污点证人身份。
真实性存疑。
且资金流向,无法直接证明郑禹海参与其中。
这时,审判长的目光,投向了诉讼参与人席位。
“警方专项法律顾问。”
“对本案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关联性,以及相关法律适用。”
“是否有补充意见?”
周数站起身。
法庭内所有的目光,包括相泽燃的,都集中到了他身上。
他身形挺拔,语气冷静得不带丝毫情绪。
却字字清晰,穿透寂静
“审判长,公诉人出示的证据链条完整,相互印证,已形成闭合。”
“关于被告人郑禹海的辩护人,提出的李染秋证言证明力问题。”
“我方认为第一,李染秋的证言并非孤证。”
“有其所提供的物证、书证予以佐证。”
“第二,其证言中关于资金操作手法,对接人员。”
“部分暗语的使用,与警方查获的内部通讯记录,高度吻合。”
“第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证言需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判断。”
“本案中,关于贪污赃款,流向洗钱环节的证据。”
“与郑禹海‘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经济特征证据,互为补充。”
“其辩解‘不知情、未参与’,与在案客观证据明显矛盾,不应采信。”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郑禹海。
后者脸色阴沉了几分。
公诉人继续出示第三组,第四组证据
关联犯罪证据,证人证言补强证据。
相世安关于纵火案,受陈金牙指使。
陈金牙又听命于郑禹海的供述。
赵红梅关于赵石峰收受好处,并知晓部分郑禹海暴力手段的证言。
甚至还有一份泛黄的,相泽燃父母当年的体检报告副本。
用以佐证伤害后果……
一桩桩,一件件,像沉重的巨石,压向被告席。
当纵火案现场提取的,经鉴定含有特定助燃剂成分的物证照片,出现在屏幕上时。
相泽燃闭上了眼睛。
放在膝盖上的手,慢慢握成了拳。
但他很快又睁开了眼,目光更加沉静。
质证过程,漫长而激烈。
郑禹海的律师竭力反驳,试图将每一起暴力犯罪都拆解为“个人行为”。
赵石峰的律师,则主要围绕犯罪金额的认定,自情节,退赃意愿等做罪轻辩护。
相世安对所有指控,供认不讳。
对纵火案细节陈述清晰,情绪时有崩溃。
李染秋和赵红梅的证言,虽然在某些细节上,被辩护律师揪住反复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