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妄应了一声。
陈在在的眼泪倏地滚落。
“对不起……”
“没事。”
“怎么会没事,我那么伤你的心,那天早上,你肯定特别难过,是不是?”
动作一顿,隋妄的目光落到他脸上。
那双漂亮得有些妖冶的丹凤眼,此刻像两只拖着湿红尾羽的小凤。
有多少年没见过哥哥露出这样伤心的神情了呢?
陈在在的心脏一抽一抽地钝痛,他扑进哥哥怀里搂住他的腰。
“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就算再笨,此刻也该明白,他哥不是会为了任何理由而委曲求全的人。
他一告白,哥哥就答应,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哥哥也喜欢他。
而喜欢又不是一瞬间产生的,所以哥哥早就喜欢他了,在他不知道的时候。
换位思考,如果是他早就喜欢哥哥,喜欢了很久很久,因为伦理道德一直没有表白,甚至压根不打算表白。可是有一天,哥哥突然和他告白了,他欣喜若狂地答应了,还献祭一般地和哥哥做了好多亲密的事,计划了以后。可是哥哥第二天酒醒就全都忘记了,还玩笑似的说出“兄弟也可以住总统套房”这种蠢话,好像是后悔昨晚生的一切,企图生硬地搪塞过去。
那种滋味,别说体会,陈在在光是想想都觉得活不下去了。
“到底为什么不告诉我啊?”
他仰起脸,下巴抵着哥哥的小腹,明亮的眼中燃烧着两团火焰。
隋妄没有看他,目光平直地落到远处。
他今天穿着一身墨绿色西装,鼻梁上架着一副细金丝眼镜。
没有度数,只是能稍微减轻他眼中的戾气。
“因为你对我根本就不是喜欢。”
他摘下眼镜,随手丢到桌上,当啷一声。
喜欢要有过程,一瞬间的念头叫冲动。
“你没有解题过程,就急着交上来一份错误的答卷。”
而我也被酒精和夙愿达成的激动,蒙蔽了双眼。
陈在在听不懂:“哥把话说明白一点。”
“你如果只是喝断片了,只会忘记喝醉那晚生的事,忘记和我告白,忘记和我亲密,忘记和我约定的山盟海誓。但是在在,”隋妄捏住他的下巴,俯身凑近,“你连喜欢我都忘得一干二净,说明你在那晚之前,是一丁点都不喜欢我的,连稍微越线的感情都没有。”
“只是庄园酒店的老板把女儿介绍给我,安小满也说我年近而立该成家了,你怕家里闯进来第三个人,你感觉到你的领地被侵占,所以用了最愚蠢的方式来捍卫地盘。”
“你对我不是喜欢,只是占有和需要。”
铛,融化的冰块砸到杯底,安小满叹了口气。
那天晚上他全程都在。
从陈在在鬼哭狼嚎着告白开始,他就察觉不对。
兄弟俩都喝醉了,他可没醉。
他一个过来人,被爱了那么多年,也爱了那么多年,他太知道爱根本就不是一瞬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