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八点五十。
我到了民政局门口。
阳光很好。
晒在身上,有点暖。
我找了个台阶坐下,等。
九点整。
姜峰的车来了。
一辆黑色的帕萨特。
我买给他的。
他从驾驶位下来,脸色铁青。
副驾驶的车门开了。
林悦抱着一个孩子下来。
另一个放在后座的安全提篮里。
她也来了。
带着孩子一起来离婚。
是来示威,还是来监督?
我没兴趣猜。
姜峰大步走到我面前。
“陈曦,你玩真的?”
“证件带了吗?”
我问。
他从公文包里拿出户口本和身份证,甩给我。
“你满意了?”
“为了一个名分,你什么都不要了?”
在他眼里,我留下,是识大体。
我走,是为名分。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错了。
“进去吧。”
我说。
我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走进民政局。
流程很快。
填表,拍照,按手印。
工作人员看着我们,又看看门外抱着孩子的林悦。
眼神里全是了然。
她什么也没问。
只是公事公办。
半小时后。
我手里多了一个红本本。
结婚证换成了离婚证。
五年婚姻。
结束了。
我走出去的时候,感觉天都蓝了一点。
姜峰跟在我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