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饕餮最近怎么样了?你们抓到他了吗?”我问道。
凤婙兮眼神晦暗不明的看向脚下的波涛,淡淡道,“我已经有了眉目,等说服了冥界的各方势力,就可以叫小婶婶动手了。”
“你可千万别叫毗伽罗倻动手!”我着急道,“你小婶子就是个醋王!上辈子的官司,这辈子还在打!你可别叫这么个有私怨的帮忙!饕餮不是和你一伙的吗?”
好看的丹凤眼斜挑着我,戏谑道,“小叔叔这是舍不得老情人挨揍?放心吧,饕餮现在厉害得很,我单打独斗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他不会吃亏的。倒是小婶婶要是知道你这话,准要收拾你。”
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敏感了,总觉得这话中带着点酸味,和他解释道,“我和饕餮的事儿有点复杂,总之我们不是恋人,从来都不是,我们是朋友,白泽可以作证。怎么一个你和阿黛都不相信呢?你可以问饕餮啊!”我试图争取小侄子的信任,我是清白的!
好在凤婙兮没有在这件事上继续讨论下去。我们各自回了自己的小院,分开前,凤婙兮给了我一颗绿底红纹的鸡蛋,说是能孵化出毕方神鸟,让我放在小棺材里,每天放一点天火进去就不用管了。毕方神鸟极为稀有难得,先借给我防身,之后还要还给他。
我好一阵无语的看着他,这小子也太抠了,早知道他刚刚在丹雀处得了这么个好宝贝,我就没收他羽毛扇子好了!我朝着小侄子翻白眼,转身进屋,关门,动作一气呵成。
第二日用过午饭,凤婙兮就回了冥界。丹雀带着我和白孔雀竺泾,坐在他的坐骑毕方神鸟上,轻装简行的到了北方的翡翠仙岛上。
飞行的感觉很好,乘风而去,翱翔九天,感觉前所未有的自由开阔。毕方鸟飞行的度很快,但是非常平稳。到达翡翠岛的时候,能明显的感觉到毕方鸟在迅地盘旋下降,翡翠仙岛在我眼中慢慢扩大。
之所以叫翡翠岛,不是因为岛上盛产翡翠玉石,而是因为丹雀第一次到达这里的时候,从上空俯视而下,看见了成片的珊瑚岛,翠绿的岛屿生机勃勃,四周是白色的沙滩轮廓,环抱岛屿的海水也是碧绿的,整体看上去像是一块巧夺天空的翡翠。和大嫂天织的定雎仙岛不同,翡翠仙岛给人的感觉是,看不出半点仙气缭绕的样子,岛上的树木多是桂花树和玉兰树那种普通的花树。美则美矣,毫无仙鸟栖息该有的样子。仙岛面积很大,主岛上栖息着定居在此地的仙鸟,周围几个小型的珊瑚岛上,分别住着千羽族的管事长老。三嫂钦琲瓃和竺泾的住所,就在其中的一座小型珊瑚岛上。
毕方鸟按照丹雀的指令,准确的降落在了三嫂钦琲瓃的小岛上。丹雀喂了他一口天火,作为奖励。毕方鸟叼着奖励,转身就飞去了主岛上。
钦琲瓃的居所前,有大哥为老四竺泾,特意从昆仑仙境,移植过来的梧桐神树。老四竺泾原身是白孔雀,大哥生长子的时候,就不知道孔雀仙鸟刚出生时不能化形,要在梧桐神树上住上三千年才可以。所以等老四出生的时候,就特别注意了这件事。为了这事儿,大嫂天织也狠狠闹过一场,说大哥偏心幼子,害得长子迟了三千年才成功化身,要不是因为这个,也不至于吃了如来,到现在还在佛界吃素受苦云云。
竺泾的长相随了他母亲钦琲瓃,很美,是一种阴柔中透着魅惑的病娇型美女。在不以美貌见长的千羽族中,属实是个美人了。
我之前就因为丹雀后院宅斗的原因,对竺泾母子印象不好,见了这么个娇弱美人,更是没了好感。不明白丹雀怎么就叫这么个钦原迷住了。我面上未显,双方见过礼,就一同进了丹雀的梧桐苑。
吃过了晚饭,我本想去主岛上走走,顺便在那边住下。没成想,三嫂钦琲瓃极力挽留,留我住在了梧桐苑的东侧空房。让我好生无语,鸟类多是群居的,但是我和丹雀从前的领地意识很强。我们以前就不住在同一片雨林里,丹雀那里我倒是想去就去,但也是选在他不在的时候,虽然也是不想挨他训斥,但是更多的是天性中的畏惧。没想到,丹雀听了钦琲瓃的提议,并没有帮我拒绝,而是同意了让我住在只有他们一家三口的小岛上。
我郁闷至极的回到了东厢,看得出这里是被临时收拾出来的。虽然干净整洁,但是基本上没有什么陈设可言。我本来也不是个会讲究住宿条件的,但是在阿黛的烟波浩渺和定雎仙岛住过之后,这里的环境就说不出的别扭了。
我哀叹着自己果然是被阿黛养刁了,生无可恋的在坚硬的床板上挺尸。住的这么近,没有了一点自己的空间,小岛上虽然有细白的沙滩,可是我也出不去结界,不然还能出去游泳,看看海底世界也是好的啊!
我在自己的床上翻身打滚的烙大饼,怎么也睡不着。月上中天,我迷迷糊糊的听见了窸窸窣窣的响动,眯眼看向声音来源处,坚硬的木板床紧挨着窗户,窗台上,一直小老鼠蹲在上边。
我心中冷笑,没想到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这么小的仙岛之上,还能有耗子,是三嫂疏于打扫,还是我占了人家的床铺。
“丹雀大人,小人有事禀报。”脑海中,传来了女子的说话声。
我坐起身,示意那只老鼠精跳上床,然后轻轻关上了窗子。我皱眉看着床上蹲着的小老鼠,小老鼠体型非常小,类似于宠物仓鼠的样子,肉嘟嘟橙色的一团毛球,看上去没有什么攻击性,倒是非常可爱。
我一眼就认出了这家伙,是火鼠,又称火光兽。这小东西可是个好宝贝,住在南方的火山里,栖息在名为不尽木中。它们在火中时身体是赤红色,但出来时却是白色,而且从火里出来的时候,一旦碰水就会死。这种老鼠可以在火中生存,它的毛皮火烧不毁,这让当时的人类非常痴迷,千方百计地寻找火鼠的毛皮,因为当时的人类还不会抵挡火灾,只能寻求弱小的火光兽,制成火鼠裘以保命。而我之所以能一样认出它来,是因为火光兽非常好吃。那时人类剥了火鼠皮,又怕灵兽报复,就把他们的肉进献给了我。洪荒时期,各种天材地宝相互吞噬是常有的事。虽然毗伽罗倻不赞成,我还是吃了很多人类进献的火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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