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也没有什么外卖了,他就买方便面,买了再回房间,就这样过了整整三天。”
“哪都没去?”
“好像是吧。”
这名女服务员当时春节要上班,也是苦不堪言,酒店就留下两个人。
她和另一个人,轮流值了三天三夜的班。
她对李广坤有印象,“因为他大半夜的时候会跑下来透气,在门口抽烟,一次都要抽一个小时,好像在想什么事情。”
“抽烟?”
祝君富忽然想起,李广坤这个人是不抽烟的,他是一个酒鬼啊。
祝君富又问服务员,“他有买酒吗?”
“买酒啊……这个我就不太记得了。”
毕竟也是一年前的事情了。
之后,女服务员找到了当时入住的单子,上头有李广坤的签名。
签名证实李广坤在去年除夕夜入住这间酒店,直到初三才离开。
只不过签名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在签名处名字涂了一下,也就是说开始签的第一个字并不是“李”字,而是另一个字。
然后他把这个字改了,写了李广坤三个字。
谁会把自己的名字写错呢?
祝君富盯着这张签名,他的心怦怦跳着。
这不是李广坤的签名,而是——凶手的签名。
这就解释得通了。
过小年的那天,凶手在建材市场花高价买了五袋水泥,将李广坤碎尸溶入水泥块里,再抛尸。
之后,凶手用李广坤的身份证,买了车票去阳城,下榻到这间旅馆三天三夜。
到了三月,凶手又用李广坤的身份证,在贵县出没,做的这一切只是为了迷惑警方视线,增加查案的难度。
可是为什么他能够用李广坤的身份证,而不被现呢?
难道他会易容?
“你还记得当时那个客人来的时候,他长什么样吗?穿什么衣服,型是什么样的?”祝君富追问服务员。
“就是普通的中年吧……我没有太留意。”
中年人。
看来凶手和李广坤,无论是从年龄和身形来看,都比较相似。
他懂得化妆易容,了解人体骨骼结构,难道凶手是个生物老师?
或者是个医生?
紧跟着,一个非常奇怪的职业,在祝君富的脑海里冒了出来——凶手会不会是一名入殓师?
……
……
和李雯聊了有半个多小时。
从话语中可以感觉到,李雯并不喜欢父亲李广坤,甚至来说有点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