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祁厌,也喜欢祁厌的设计,就连地上那些“废稿”都很喜欢,舍不得它们被丢进垃圾桶。
“但我觉得它们都很漂亮。”一张张捡起来,乐锦羡很珍惜地将它们抱在怀里,“如果你不要的话可以送给我吗,我很喜欢。”
怕祁厌误会,他紧跟着解释了一句,“我不会拿来做什么的,就是觉得丢进垃圾桶太可惜了。”
祁厌无所谓地说:“随便。”
这个时候他正站在书桌旁,手掌撑着台面,掌心之下正好是一支笔,笔尖直直地扎进了他掌心的皮肉。
还是那只攥过钥匙的右手,也是被他用钝掉的水果刀、用牙齿生生撕咬过的右手。
乐锦羡的心头涌起一阵钝痛,他急急地走了过去,想去抓那只手,但这一次祁厌没让他碰到自己。
月光静静地涌进来,在老旧的布着裂纹的木地板上留下淡淡的暗影,掌心的血滴在泛黄的稿纸上,祁厌不太明显地笑了一下:“还记得你刚到榕城的时候吗?”
这个问题放在此时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乐锦羡心里觉得奇怪,但还是老实说:“记得,如果没有你,我可能就饿死在外面了。”
他到榕城的时间分明算不上太长,但此时想到那些窘迫的事情,总觉得好像已经过去很久。
“那倒不至于。”祁厌又笑了一声,“就算没有我,你再往前走走,走到荼蘼,钟老板也会帮你的。”
头总往脸上吹,他恼怒地撩了一把,每个神态、每个动作,都带着酒后的慵懒,这种漫不经心的模样在他身上仿佛是浑然天成的,说他像一只懒洋洋的猫一点都不为过,乐锦羡很喜欢他这个样子。
可他又很心疼,因为这些都是别人强加在他身上的,这样的“懒洋洋”和“漫不经心”,是祁厌挣扎着求生之后的一种自我保护,每一分都带着他的血和眼泪。
只要想到这个乐锦羡就心疼。
“我刚到榕城的时候虽然不至于被人摸走手机和证件,却没比你好多少,没钱,身体和精神都不好,每个人见了我都躲得远远的。”
“怎么可能。”乐锦羡压根不信,“你那么好看。”
大少爷死皮赖脸的要留在他的书店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个理由,一晃几个月过去,还是这个理由,好看在他这里就好像是张免死金牌,只要好看怎么样都行,祁厌哭笑不得。
“没骗你,我那个时候真的挺吓人的,沈家欢说我看起来像一个遭受过沉重打击自己不想活了就也不想让别人活的神经病,随时随地都能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拉着周围的人同归于尽。”
乐锦羡:“……”
老实说他有些无法想象那个模样的祁厌,但当时的祁厌刚经历过那样糟糕的事情,状态不好几乎是理所当然的。
“还好遇到了钟毓。那天我身上已经完全没钱了,连几十块一晚的大通铺都住不起了,一整天只吃了一个馒头,喝了一瓶水。”
“我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虽然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没有一个人认识我,也没有父母声嘶力竭的逼迫,我还是觉得难以呼吸,走在路上看到别人说话,只要稍微看我一眼,我就会想他们是不是也看过我的那些照片,认出我是那个不要脸的同性恋、卑劣的抄袭者。”
那个时候祁厌好像明白了,虽然他跑了那么远跑到了这里,可他其实还是被困在原地,根本没有离开过,好像只有死了才能真正的解脱。
这样的念头一旦冒出来,就无论如何都无法掐灭,一整天祁厌都在想着这件事。
他又想死。
浑浑噩噩地在街头走了很久很久,从早上走到晚上,深夜时恰好走到了荼蘼门口。
他太累了,就在门口坐了一会儿,满心想着要如何去死,门口人来人往、进进出出,皆和他无关。
因为想得太投入,连手腕上的旧疤被抓破了都没现,直到面前投下一片阴影。
“那天他穿着一身墨绿色的旗袍,头用木簪随意的挽起来,看向我时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只问我,是不是没有地方去。”
“我记不清自己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反正最后就留在了荼蘼,和你一样,当服务生。大概两个月之后,钟毓借了一笔钱给我,让我盘下了这里。”
“开书店也是钟毓的主意,那个时候我脑子不清醒,没想那么多,只觉得书店挺好的,书店安静,但钟毓大概是故意的,他和你一样,想要我继续拿起笔。”他轻轻环顾了一圈四周,“这个房间的东西都是他置办的,包括纸笔。”
祁厌喜欢珠宝设计,从前也以为自己会拿一辈子的画笔,可他的梦想刚刚开始便结束了。
到了榕城、生活渐渐安稳下来之后,在钟毓的鼓励下,他试过再拿起笔,牛皮纸笔记本里是他从前的一些手稿,他每天都会翻一翻,逼着自己去构思灵感。
那个时候他勉强还能动笔,画出来的却都是些不知所谓的东西,渐渐地,望着那一沓又一沓的废稿,他觉得恶心,耳边的声音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