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怕的是,我冰箱上贴着一张新的便利贴。
字不是我的。
上面写着:
“姐姐的生活真好,我以后也想住在这里。”
我撕下那张纸,手背上起了一层凉意。
对门阿姨叹了口气:“小林,你这孩子,怎么惹上这种人了?”
我没说话。
我自己也想知道。
周砚把地上的玻璃杯碎片扫进垃圾袋。
我看着他:“你为什么会来?”
他手上动作停了一下。
“我刷到了她的账号。”
“你知道那是我的房间?”
他点头。
“你窗台上的薄荷,我见过。”
我没吭声。
他又说:“还有那盏台灯。”
那盏台灯是我搬家第一天坏掉的,灯泡闪,我蹲在门口研究半天。
周砚路过,递给我一个新的灯泡。
我没想到他记得。
我忽然觉得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但我没让自己软下来。
“谢谢。”
“门锁要换。”他说,“今晚别住这里。”
我抬眼看他。
他补了一句:“不是让你去我家。”
“楼下有家快捷酒店,我送你过去。”
我笑了一下:“你还挺会避嫌。”
周砚看着我。
“我怕你觉得所有靠近你的人,都有目的。”
我脸上的笑淡了。
这句话太准,准得像有人按住我的旧伤。
我十六岁那年从家里搬出来,不是因为叛逆。
是因为我爸再婚后,把我的房间让给沈夏住。
那时候沈夏还没来过。
但那个阿姨说,夏夏从小没安全感,需要一个朝南的房间。
我爸看着我:“你大了,睡书房也行。”
我说:“那我呢?”
他说:“你别这么自私。”
后来我现,我妈留给我的相机被拿去给沈夏当生日礼物。
我砸了客厅的花瓶,背着书包走了。
我爸追到门口,只说了一句:
“出去就别回来。”
我真没回。
这些年,我住过地下室,睡过朋友沙,吃过一周白水挂面。
我靠给店铺拍图、给博主修片,一点点攒出现在这个小房间。
它不大,采光也一般。
但每个杯子,每块桌布,每盆绿植,都是我自己选的。
没人有资格偷走。
晚上十点,我在酒店房间里打开小红书。
沈夏的账号还在涨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