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的人被打伤一部分,其他的全都缴械。
张峰看着他们。
“把他们的裤腰带通通收走,鞋带也抽走。”
陈小怡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杨振邦解释道。
“杀死他们比让他们活着传播我军的神勇,要更具威慑力。”
“鞋和裤子松松垮垮,自然就跑不快,不至于把追兵引来咬住我们。”
他们的第一任务是进入太行山,而不是和敌人打游击战。
要想打也行,等自己安顿好了。
张峰会天天陪着光头的人打。
而获救的一男一女。
男的脸挺长,一双小眼睛。
低头不爱说话。
但是眼睛却总是偷着观察人。
女的长得很漂亮,尤其是笑起来时,那双眼睛像月牙似的。
“我叫李娴淑。”
“是从北边来的,这是我哥,我们都叫他贼九。”
“我到这边来,是想和光头的团长郭文志退婚约,我们是娃娃亲。”
“没想到被盯上了。”
看样子李娴淑磕的不轻。
贼九手里抱着一杆从光头的人手里抢来的老套筒。
张峰看着他。
“这枪准头不行。”
“能打中敌人吗?”
贼九慢慢抬起头。
“只要是枪,在我手里,就能干掉敌人。”
张峰拍拍他肩膀。
“那看来你枪法不错。我的人在林子里现了几具被你干掉的尸体。”
“全都是头部中弹。”
“只有你们两个人吗?”
李娴淑摇头。
“还有我们一个伙伴叫马大嘴。”
“他应该是藏在前面了。”
【检测到神级人物出现,请招揽贼九参军。】
【并领取奖励。】
张峰可太稀罕这小子了。
蔫了吧唧的样子,枪法却贼准。
要是专门给自己训练狙击手。
组成一个庞大的狙击连。
估计得把敌人吓尿了。
“贼九啊,你看看我这把枪怎么样?”
张峰将崭新的毛瑟步枪递到他手上。
符合人体工程学的重量配比,枪栓极其丝滑。
能闻见枪油的味道。
“哎呀,长官呐,这是新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