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安沿着花豹的脚印跑了五六分钟。
至今都没有看到花豹的影子。
但左侧的树林深处突然传来野猪的哼唧声。
方安扫了眼前方看不到尽头的脚印。
说起来这花豹的肉也不咋好吃。
猫科动物肉都有点酸。
处理不好炖出来也是扔。
而方安前世压根没学过该怎么做。
在山里没有信号,信息也不达。
那会儿打到花豹卖完皮子肉全扔了。
想学也学不到。
后来搬到城里,接触的信息是比较多。
学是肯定能学了。
但那会儿花豹成了保护动物。
那就不是能不能学的事儿了。
想都不要想。
况且。
这次方安上山。
原本的目的是为了打肉回去卖钱。
至于这花豹皮。
这次打不到年后再打也行。
反正不咋着急。
想到这。
方安立刻调整方向。
不再追击花豹,奔着野猪的方向跑了过去。
“哼……”
方安找准位置在林间穿梭。
为防止猎物现步伐很轻。
走起来也很累。
但好在。
方安走了没几分钟就现了几头野猪。
那野猪站成圈拱着雪地正在觅食。
旁边还有两个大野猪负责警戒。
可谓分工明确。
但这样的分配方式。
无疑给了方安最大的方便。
这负责警戒的野猪个头大长得肥,而且单独站在旁边。
要打回去吃肉的话。
肯定要这种肉多的。
随即。
方安架好五六半先瞄准一头大野猪。
但他瞄准后没急着开枪。
确定好另一头野猪的位置后。
这才把食指搭上准备扣动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