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青州抓住奉朝英的手,竟然直接拿到自己嘴邊,張開牙齒就是一咬。
「啊——」奉朝英喊了一聲。
程青州滿意地撒開奉朝英的手。
奉朝英拿起自己的手一看,右手虎口上竟然多了一圈牙印。
「牙口還真結實。」奉朝英小聲說。
程青州:「活該!」
奉朝英忽然一愣,這才回過神來,他都三十歲的男人了,怎麼還跟十七八歲的小青年一樣幼稚?
回過神來後的奉朝英回想起自己剛才幼稚的行徑,咳嗽了兩聲,恢復了平時的沉穩鎮定。
他拍拍程青州的腦袋,說:「睡吧。」
程青州閉著眼睛,張嘴道:「沒有你搗亂,我早就睡著了。」
奉朝英:「……」
這不是剛才一時興起,就想捉弄一下嗎?
奉朝英笑了笑,既笑自己剛才行為的幼稚,也笑這個冬天的大好時光,午後雪晴,一室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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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作者有話說只能貼5oo字,放心,這些話沒有到5ooo字,沒有額外收錢)
明天有個面試,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更。
28號了,2o18年馬上就要過去,最後一個月,大家投投月票啊。
我知道大家都想要快點更,不過,《和總裁同居的日子》是一個大長篇,越是大長篇,越不能馬虎,必須環環相扣,沒有廢話才行。我寫小說並沒有太大的野心,一方面是因為自己必須得寫,不寫我就感覺好像生活不完整一樣,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賺點零花錢。對我來說,寫小說是一件想要堅持做下去的事情,所以,我並不想原地踏步,也並不想寫一些註定會火、會暢銷的題材,我想讓大家喜歡,也想讓大家在喜歡讀之餘,能稍微有那麼一點點感動。如果是從第一本書就在追的朋友,相信你們也能夠感受到我的變化,文筆也好,劇情也好,結構也好,我在努力地學習,努力地進步,我希望一章寫得比一章好,一本寫得比一本好,所以,我寫得也越來越慢,我希望曾經如果我只會一種表達的話,現在會十種,這樣,我可以選擇最優最合適的一種去表達。
《和總裁同居的日子》從開文的那一天我就知道這會是一個受歡迎的故事,就像《明星的禁區》,就像《竹馬夫夫》,就像《撒嬌可恥但有用》。其實我每一次開文我都很清楚它會不會受歡迎,儘管如此,我還是有了一些別的嘗試,比如《悍野》,比如《夏至以後》。一個作者總是有想要表達的東西才會選擇寫作的,而一個**小說,我並不想僅僅只寫兩個男人的愛情。我想寫的是他們的世界——或者說,我看到的世界。
當初,《明星的禁區》寫了半年,《竹馬夫夫》大概三四個月。我寫得特別快,於是,很多想要表達的實際上沒有表達完整,相信大家也有所感覺。唯有《撒嬌可恥但有用》,是我心目中完整度最高的一本書。這一本《和總裁同居的日子》,我想盡著我自己的想法寫,你看,我寫出了程青州的高考,寫出了宋泉的表白與分手,寫出了閆子君的剛烈與決絕,也寫出了奉朝英的猶疑與堅定——這些都是在寫出來之前我覺得十分艱難的地方——從寫作上來說,我有很多辦法來規避掉這些我不敢寫的橋段,可是我想,我總要去試一把,不去嘗試直面寫出來,又怎麼去攀登下一座高峰?
而我也知道,在這麼多的作者當中,我已經足夠幸運,因為我其實沒有經歷過真的寫了很久都沒有人看的階段。我的書也沒有經歷過賣不出去的階段,說句自大的,無非是賣得好和賣得沒那麼好的差別。所以我由衷感激你們的支持,由衷感激在這麼多的作者、作品中,你們選擇了我,選擇了我的這些書。
最後,推薦《撒嬌可恥但有用》,你們一定會喜歡。
第315章。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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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青州午睡醒來後,從奉朝英口中聽到戴倫倒霉的消息,捧場似的說了幾句戴倫活該。但實際上,他跟戴倫並沒有直接接觸過許多次,不過匆匆打過幾個照面——打的那些照面,戴倫給他的印象當然不是特別好,但再怎麼不好,其實也沒有差到哪裡去,之所以把戴倫當成一個生活里的敵對分子,主要也是因為奉朝英的原因。
在這一點上,幾乎都不用奉朝英提醒,程青州簡直有一種無師自通的直覺,或者說是戀愛的義務——奉朝英討厭誰,他就跟著討厭誰就是了。他信任奉朝英,所以,他也信任奉朝英不會沒有理由地討厭一個人。既然有理由,那那個理由不論主觀還是客觀,他作為奉朝英的戀人,當然都會同一個鼻孔出氣才對。扌那(木木木??﹏??木木)威
宋泉聽到他這套理論,挑眉質疑道:「難道以後你家奉先生殺了人,你也覺得他殺得好?」
程青州當然不會上這種語言邏輯的當,「你的這個假設本身就不存在,不會發生。」
宋泉嗤笑一聲,「你這是在逃避我的問題。」
「不。」程青州認真地說,「我喜歡的男人,有自己的原則,有自己的底線,他因為原則和底線成為他,我因此才會喜歡上這個他。」
程青州的眼神和語氣都十分認真,這讓宋泉一時語滯,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你怎麼去跟一個固執地相信太陽是從西邊升起來的人解釋太陽是從東邊升起來呢?打敗真理的有時候並不是愚昧,而是固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