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决定。
不是简单地打官司。
而是彻底解决这件事。
我打开电脑,用了两个小时做了一份完整的时间线。
从糖糖第一次被欺负开始。
铅笔盒被扔进垃圾桶——十月十二号。
水杯被倒在书包里——十月十八号。
美术作业被撕毁——十月二十五号。
被全班同学孤立——十一月三号。
羽绒服被剪开——十一月八号。
每一条都有照片、有日期、有糖糖的口述记录。
然后是学校的处理记录——或者说,不处理记录。
李老师三次被告知,三次回复“小孩子闹着玩”。
教导主任赵峰一次调解,偏袒对方。
校长孙校长一次约谈,试图压我让步。
家委会会长陶敏出面施压,要求我道歉。
我把这份材料整理成pdF,给了陈维庭。
“陈律师,除了律师函,我还想做一件事。”
“什么事?”
“我要向教育局提交正式的投诉。”
“理由?”
“育英小学校董与涉事家长存在利益关联,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时有明显偏袒。”
陈维庭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
“这个角度非常好。你掌握了校董会名单?”
“掌握了。周建军是校董之一。”
“也就是说,他既是施害方的家长,又是学校的决策层。这构成了明确的利益冲突。”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