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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頁(第1页)

今天要不是顧知朝提起這事,鄭怡自己只怕都忘記了。

鄭怡回到房間,打開了柜子,從最底下拿出了兩個箱子。

一個箱子裡面裝著打字機,另外一個就是唱片機了。

箱子被密封著,打開裡面還蓋著一塊紅色的綢布。

這是一台老式的打字機,和簡便的鍵盤不同,這台打字機分為三個部分:滾筒、簽字盤、機頭。

打字機上方的滾筒是用來卷放蠟紙的。

打字前要將蠟紙先安放在滾筒上,基本就是a4紙大小。

滾筒上有二個卡條,先將蠟紙上端壓在一個卡條下,然後一手捲動滾筒,一手輕輕按壓在蠟紙上,順勢旋轉滾筒,快到一圈時,打字機就會響起一聲悅耳的銅鈴聲,這表示蠟紙已被全部卷到了滾筒上。

另一個卡條正好位於蠟紙的底部,將蠟紙的底部用卡條壓住,蠟紙就安裝好了。

鉛字盤是一個長方型的金屬盤,高約二厘米,平放在打字機的機架上,裡面由一個個小方格組成,格子下方不是封閉的,而是在每個格子二邊都有小金屬條,起到托住鉛字的作用。

滾筒前面連接部分為機頭。機頭又分為打字手柄、打字錘、劃線砂輪。打字員用右手的姆指、食指和中指握住打字手柄,食指放在手柄上方,就象電影裡看到的發報員手握髮報鍵一模一樣。

用現在人的眼光看,老式打字機的打字度太慢了,而且全憑打字員對鉛字盤中漢字的位置記憶來決定。

打字員從鉛字盤裡找到要打的鉛字,按動打字手柄,將鉛字打到蠟紙上。

機械般的一遍遍重複著同一個動作,啪噠、啪噠……一個字一個字地找,一個字一個字地打,一張一張的蠟紙更換。

不但要求打字員眼神好,找字快,看字准,還要記憶好,動作麻利,操作機器熟練。

對於手而言,使用打字機還不如用手抄寫。

只是機械畢竟是機器,只要熟練起來,度肯定是完勝手抄的。

顧知朝手抄,度快的情況下,一個小時頂多一千五百字,而且寫久了,手會累,需要休息。

但是如果能夠熟練使用打字機的話,一個小時至少能有三千字。

而記憶這種事情對於顧知朝而言完全不是事,相信只要讓他使用一段時間,他很快就能上手了。

「噠噠噠~」

鄭怡按了按打字手柄,打字機發出了清脆的聲音。

因為一直放在箱子裡面密封,打字機保存的還挺好的,還能夠使用。

只是要正常使用的話,還是得上一遍機油潤一潤零件。這並不是難事,肉聯廠的老師傅保養機器可是一把手,找他們幫幫忙就好了。

「這東西挺難用的,不過……那是對別人。」

鄭怡看向了顧知朝,笑了笑說道:「知朝你的話,就不難了。」

顧知朝笑了笑,沒有否認,就這麼會的功夫,鉛字盤裡的常用字區和非常用字區他都已經記下來了。

而動手能力,顧知朝就更不差了,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熟練使用這台打字機了。

「這蠟紙沒法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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