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经过好几天的思考,辨别出了这件事的本质,所以才选择了一刀切。
既然你在新歌这个领域上无敌了,其他人也比不过你,那干脆大家一起禁止新歌吧。
新歌方面,顾彻已经称王了,没啥意思。
重新回归老歌,不仅能去掉节目里的“含撤量”,还可以给其他老牌歌手一个机会,让他们多多琢磨要唱的老歌,或许还能争夺一下前排的名次。
选择唱新歌,顾彻一定会包揽前三,但选择唱老歌,就不一定了。
到底该怎么选,该怎么做,李奕心中还是门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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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淞返回南洲后,把自己关在公寓里不出来。
她一直琢磨着离开前,顾彻跟她说的那几句话。
“《阴天》这歌,你没有唱出味道,现在之所以观众觉得好听,是因为这歌很适合你的嗓音,你只是靠着你的嗓音去演绎这歌,而无法成为这歌的主人。”
“你最大的问题是,没有理解《阴天》想要表达的想法,因为不理解,所以无法展现这歌拥有的舞台。”
“《阴天》是一种状态,唱这歌的女主人公经理了很多段爱情,于她而言,她觉得自己看透了爱情的本质,所以表达出来的心态都很豁达。但这歌词里也不缺乏对都市饮食男女的嘲讽,而你搭配的舞台,要走的风格应该是——”
顾彻顿了顿,神情严肃道:“性感。”
“漫不经心的慵懒,浑身上下散的性感魅力,在唱这歌时,更能让观众体会到你的玩世不恭与豁达,你可以将这歌唱成是渣女对爱情的心得,也可以唱成是一个情感老手在万叶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状态。”
“我看过你的舞台,你的表演明显有点太端着了,所以观众更喜欢听你的歌而不是看你的舞台。”
顾彻会说这么说,那是因为在地球,这歌的原唱莫文蔚就给这歌的舞台做了一个很好的示范。
不得不说,莫文蔚那双腿啊……
咳咳,想偏了。
公寓里,朱淞一遍遍揣摩着顾彻说的话,尝试自己去构建舞台。
其中朱淞吃的都是外卖,由amy姐给送进来。
朱淞不仅要琢磨《阴天》,也要琢磨参加《最强歌手》要用到的歌,她一陷入琢磨状态,就会沉迷。
在录制的前一天,朱淞终于走出了自己的小公寓,信息十足!
她的脸有着多日没晒阳光的苍白,但在激动时隐隐浮起一抹血色。
朱淞握拳道:“我知道《阴天》怎么唱了,等下次布置舞台,我会做的更好。”
amy姐心里一紧,“那你新歌呢?”
这孩子不会光琢磨旧歌没琢磨要演唱的新歌吧?
朱淞笑了笑,“放心,我也想好要唱什么歌了,有一歌我早就重新给它编曲,是一很经典的歌,我拿来用在《最强歌手》节目组。”
amy心里一松,“行,明天就要录制节目了,今天赶紧去排练吧,在拖下去,李奕导演的脸色都很难看了。”
朱淞赶去彩排时,有一些蹲在节目录制场所附近的狗仔,也拍到了一些很不一样的画面。
他们拍到了《彩色的黑》三人照片!
刚开始,这些狗仔没认出来《彩色的黑》三人来,因为他们没化妆没打扮,头什么都没做,很朴素,透着浓浓的学生气。
唯一感觉有点不一样的,就是身上都会背着一些乐器,玩音乐总会给这些年轻人带来一种谜之特质。
以前有个机构曾经在人群里起一个调研,年轻女孩普遍认为会玩音乐的男生更有魅力,哪怕长相上并不那么端正,有很多硬伤,但没关系,玩音乐有魅力加成。
在学生时代,女学生也会对玩音乐的男声投注各种目光。
因为这三人最近总是频繁出入《最强歌手》录制场合,长相也还不错,外加冲着身上那股音乐特质,所以哪怕狗仔当时没认出来,但还是给他们拍了几张照片。
认出《彩色的黑》乐队,是狗仔所在的团队在后面复盘时,认出来的。
“这三个人挺眼熟的啊,你们过来看看是不是圈内人?”有一位狗仔拿着照片问道。
其他狗仔纷纷凑上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