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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小说网>困在高考前一万年 > 第32章 第032章 离婚可以净身出户不行(第1页)

第32章 第032章 离婚可以净身出户不行(第1页)

审判长敲击法槌。

咚!

「庐林市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本庭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云志刚诉被告彭娜离婚纠纷一案。」

「现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双方依次陈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信息。

审判长:「原告,你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见堂哥有些愣神,呆呆盯着桌面,云川手肘拱了拱他,提醒道:「哥,问你话呢,说没有。」

云志刚如梦初醒。

「没有。」

审判长:「被告,你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彭娜没说话,她旁边的瘦高个律师站起身,发出质疑。

「审判长,我方对原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云川先生的代理资格,表示质疑。

云川先生年仅十九岁,刚高中毕业,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是否有能力代理本案?」

被质疑,云川不卑不亢。

「审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近亲属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我与原告系堂兄弟关系。

有户籍证明为证。

同时,我无犯罪记录。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公民代理的全部法定条件。」

说着,云川从材料中抽出一份文档,呈递给书记员。

「这是我的身份证明、与原告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原告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请法庭核验。」

审判长翻阅后,微微点头。

「被告异议不成立。

原告代理人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本庭予以确认,请坐下。」

第一次交锋消弭于无形之中。

王律师神色傲慢,没把云川当回事。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云志刚照着云川帮他准备的陈述稿念,声音有些发紧,夹杂着方言,磕磕巴巴。

「审判长,我与被告彭娜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婚后,我主要从事模具制作工作,收入全部用于家庭开支。

被告长期无固定工作,家庭经济主要由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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