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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节(第1页)

被他放得远远的小盒子,先是看了看门口,窗户,见没有人也没有毛茸茸小脑袋,这才做贼似得,紧张兮兮的扭开小木盒。

一股清甜的梅花香扑面而来,轻轻蹭了一点,红润的膏体沾在指尖,被体温一蒸,香味似乎更浓郁了。

这个味道……好鬼会喜欢吗?

第239章 审案

三天后,天还没亮,菜市场旁的高台下已经挤满了人。

高台是临时搭建的,被雪盖了一层,台下摆着几十排长凳,从高台脚下一直延伸到街对面。高台正中摆着一张大桌案,桌案后面坐着一个穿青绿色官袍的中年人,面容清瘦,三缕长髯,正是衡水堡的知县,汪正源。

此案牵扯甚广,本不应该由一个小小的县令来审,但,整个衡水堡官位比他高的都参与其中,比他低的抗住诱惑的也不多。

因此,林天佑特许他来主审。

汪正源在衡水堡做了八年知县,为官清廉,对大昭律法烂熟于心,更以“铁面”著称。交给他判案,林天佑十分放心。

时辰到了。汪正源抬眼扫过台下攒动的人头,拿起惊堂木,在桌案上重重一拍。

“带人犯!”

台下的百姓停止交头接耳,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高台左侧。那里有一个临时搭建的栅栏,栅栏后面是一排排跪着的人犯。

最前面的是韩大人,穿着一身白色囚服,他身后跪着二百多个头目,再后面是八百多个从犯。

第一批人犯被押上台。十个人,全是手上有人命的。汪正源展开案卷,朗声宣读。

某某,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矿洞,打死矿工某某,埋尸后山。

某某,某年某月某日,因矿工某某讨要工分,将其殴打致死,抛尸荒野。

某某,某年某月某日,强占流民妻女,逼死其夫。一条一条,时间、地点、人证、物证,清清楚楚。

台下百姓的议论声越来越大。

“那个不是苟队长吗?上次他还克扣我哥的工分!”

“那个穿灰衣服的,去年打过我爹!我爹现在还瘸着!”

“老天爷,这群畜生终于遭报应了!”

“打死他们!打死他们!”

汪正源念完案卷:“你等可认罪?”

苟四跪在地上,浑身哆嗦,旁边有人点头,有人垂头不语,有人低声说“认罪”。林正源提起朱笔,在案卷上一一画勾,高声喊:“根据大昭律令第三百二十七条,判!斩立决!”

令旗挥下。刽子手上前,刀光一闪。十颗人头落地,木台之上,血很快将雪染成暗红。

台下爆发出震天的叫好声。

林天佑坐在高台右侧,心里暗暗点头,这周安看着不声不响,倒也是个人才,此次公开审理就是他提出的。

既能向百姓展示严明执法,绝无徇私,判案后立刻执行,又能震慑宵小,抚慰民心。是个当督察使的人才。

审理到一半时,天空忽然下起鹅毛大雪,快速覆盖了染血的木台以及染红的雪地。

第二百一十三个人犯被押上台时,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从人群里站起来,指着台上的一个中年汉子,怒喊:“他!就是他杀了我儿子!我儿子就是在他那个矿洞干活,干了一年,一分工分没拿到,去讨要,活活被打死了!”

“我老伴气不过,去告状,也被打了,回来没几天就去了……”

第240章 原来的林天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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