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九点,三份报价依次拆开。
长兴检修,十万四千六。
陆沉舟现有合作主体,九万九千八。
恒远工程,九万一千二。
恒远低了八千六。
这不是一份需要被怀疑的低价。
许清如先按统一清单核三份报价:二十六个点位、五个有效施工日、每日九点到十一点窗口、高处措施、材料和清场都已计入。恒远没有漏掉某个大项,正舟也没有多报一段工程量,八千六来自资源结构和组织取舍,不是简单的清单错误。
长兴把更多成本放在设备和收尾余量,恒远用自有平台和固定班组压低组织费,正舟则为分散点位增加两名辅助人员。三种方案都能解释自己的钱花在哪里,评审才进入履约比较。
恒远有成熟主体、固定班组、自有移动平台,也做过老装置区。周经理给出的方案是六人、五天,按点位顺序施工,并书面承诺每天完成五到六处。
他们的管理摊销、设备租赁和临时组织成本,本就比正舟低。
恒远把高处措施费报了六千元,是三家最低。自有设备能降低租赁成本,但运输、每日检查、移动和遮挡并不会因此消失,这也是评审组要求澄清的第一项。
但二十六个点不是一条连续作业面。
正舟把点位按平台落脚位置和通道条件重新分成六组,安排八人,其中两人专门提前处理下一处遮挡、材料和通道。多出的成本,是为了把每天两小时窗口里的停顿压下来。
设备部和成本部没有当场决定谁对。
三家按相同问题分别澄清。
恒远先进去。
周经理说明,六个人不是临时拼出来的散班,而是一支做过老装置区的固定多能班组。自有平台不产生外部租赁加价,人员每天八点半到场核资料,九点前完成通道和工具准备;六人按点位顺序推进,减少频繁换组。
“恒远愿意按九万一千二承担五个有效施工日,并把六人配置、每日目标和安全责任写进承诺。”
周经理把六个人的分工也写到澄清表:两人主作业、两人平台与传递、一人监护、一人材料清场;同一人不得在动工时兼监护。自有平台的检验记录和当天可调状态由恒远另附,不用一句“自有设备”替代可用证明。
对分散点位的换位时间,恒远选择由固定班组熟练度内部消化,不另加两人。这会提高短窗口压力,却也是它敢低八千六的成本依据。
他们没有主动犯错,也没有在被问到组织细节时改口加人。
长兴的方案稳,高处措施最足,还预留了更充足的设备和收尾时间,但十万四千六过观察项目的原则控制线,价格也最高。
轮到陆沉舟时,刘建成把两份报价并排推到他面前。
“你比恒远高八千六。”
“主要差在两名辅助人员、设备转点组织和短窗口风险。”
陆沉舟把八人分工一一说明:两名熟练工处理基层和涂装,两人配合高处传递,一人监护,一人移动设备和清场,另两人提前准备下一点位。
“为什么六个人不行?”程海峰问。
“不是绝对不行。”陆沉舟说,“正常八小时,六个人能做。这个项目每天只有两小时。六个人移动设备时,下一点没人准备,每天可能多损失二十到三十分钟,五天接近两个小时。”
“恒远说能按期完成。”
“他们有老装置区经验,也有自己的组织方法,我不判断他们做不到。”
陆沉舟没有把竞争对手贬成送分的人。
“我只能解释,正舟为什么用八个人,以及九万九千八的责任在哪里。”
刘建成盯着他:“如果最后选恒远,你接受?”
“接受评审结果。低八千六是恒远的真实优势,项目部有权选择。但正舟不会为了抹掉差价,把方案改成自己承担不了的六人版。”
程海峰转向韩春明。
“点位分组是谁排的?”
“我。”
“南侧为什么绕路?”
“沟盖板承载情况没确认,移动平台不能压。近路省几分钟,出事不是几分钟能补的。”
韩春明答完,把踏勘草图和照片摆到桌上。
程海峰又抽出后段四个分散点。
“第一天如果集中点只完成三处,后面怎么调?”
韩春明在六组路线间重新划了一道:“第二天先不追原编号,把同一平台落点的两处并进来。进度按完成点和剩余窗口报,不拿延长当天作业时间补。”
“谁决定换组?”
“我先提,陆工确认影响,涉及甲方窗口就找赵工签。”
韩春明没有把所有答案推回陆沉舟,也没有越过合同责任替团队承诺。
许清如问报价条件。
“什么情况算甲方占用窗口?”
“偶尔五分钟不单独计。连续生,或者单日缩短过二十分钟,双方记录。”陆沉舟说,“天气和我们自身原因不算。”
“记录以后,是否自动增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