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陆沉舟收到一封来自恒远工程公司邮箱的邮件。
标题很正式。
【关于离职人员遵守商业边界及保密义务的函】
附件里列了三类内容:恒远项目资料、客户信息和供应商资源。
邮件要求他不得使用任职期间接触的内部文件,也不得绕开恒远承接其正在跟进或已经签约的项目。最后保留了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陆沉舟把鼠标停在“进一步追究”那一行,后背绷紧了一瞬。商业争议真拖进现场,两个正在做的项目都可能被卷进去。
陆沉舟没有给魏国忠打电话。
他先把邮件、附件、送时间和件地址一起存档,再把自己离职前后的资料按时间排开。
离职交接目录。
恒远行政确认收到的记录。
项目部公开需求的照片。
陈立民公司承接项目的往来文件。
宏盛材料的订货记录,以及牛庆山班组重新提交的人员名单。
这些东西不能证明客户属于谁,却能证明他现在用的合同主体、材料和班组从哪里来。
陆沉舟给每份文件加了一张来源页:公开需求由谁拍摄、合作主体何时联系、材料询价给了哪些供应商、班组名单何时重新收集。能找到原始消息的保留原始消息,只剩转件的就注明转人和时间,不把后补说明伪装成当日记录。
他又检查了电脑里的文件属性。现在使用的报价表是离职后新建,成本数字来自宏盛询价、牛庆山班组报价和现场测量;格式里没有恒远项目编号。至于通用的工程量计算方法,那是孙浩和他个人掌握的职业能力,不能与某家公司的内部单价库混为一谈。
证据链并非为了证明自己从未在恒远学过任何东西,而是分清经验、公开信息和受保护文件的来源。
他把邮件转给陈立民。
电话很快打了过来。
“先说最要紧的。”陈立民问,“你离职时带没带恒远的报价、合同或者客户通讯录?”
“没有。”
“永安化工的联系方式,以前是不是工作中接触过?”
“接触过。韩广和赵明亮都在旧项目群里。”
“那就别说成完全没关系。”陈立民说,“恒远担心前员工带着业务和资料出去,立场并不奇怪。问题在于,它得指出具体项目、具体文件和具体行为。”
陆沉舟听懂了。
承认接触过,不等于承认拿走了。
“回复四件事。”陈立民继续说,“确认收函;说明没有复制或继续使用内部文件;请对方明确项目和依据;最后说明你会遵守商业边界,但保留对公开需求和离职后独立业务的正常经营权。”
陈立民还让他删掉一句“恒远无权干涉”。对方保护合同、报价和客户投入有正当利益,回复若一上来否定全部权利,反而把可以核证的事实写成情绪对抗。
陆沉舟把现有两个项目分别列出:需求取得方式、报价形成时间、合同主体和开工时间。对恒远尚未具体指明的“客户资源”,他不猜测、不替对方扩大,只请求补充被主张的合同、跟进记录或内部文件名称。
同时,回复明确承诺收到具体指向后配合核查,但不接受在证据不足时暂停公开项目履约。现场工期和商业争议必须分开处理。
晚上九点二十,陆沉舟写完回复。
陈立民只改了两个容易引起歧义的词。
九点四十一分,邮件回恒远公司邮箱,抄送魏国忠和行政人员。
半个多小时后,魏国忠只回了一句:
【相关情况将进一步核实。】
陆沉舟没有追着争。
第二天早上,孙浩在西侧作业面外拦住他。
“恒远以前的同事给我消息,问我们现在用哪些表、接了哪些活。”
“你怎么回的?”
“没回项目内容。我也没再登录过恒远的系统。”
“保持这样。”陆沉舟说,“别替我打听他们内部怎么查,也别叫任何人删东西。有人正式问你,就按自己知道的事实回答。”
孙浩说,那名同事还问他正舟提交的响应方案用了什么计价表。孙浩只回复方案由离职后独立建立,没有送文件,也没有评价恒远的报价。对话停在这里,没有继续套问对方内部材料。
陆沉舟让他为正舟新建文件补一份来源记录:现场数据对应哪张签认,人工来自哪次班组询价,材料来自哪份供应商报价。以后不是每封商业函都靠记忆解释,文件自己应当能追到来源。
孙浩把手机收起来,又拿出自己离职时的交接邮件。
“这个要不要一起留着?”
“留。还有你后来做的表,保留创建时间。”
孙浩担心旧电脑习惯里的公式也会被说成恒远资料。陆沉舟让他区分公式与数据:常规加减、工程量换算是工作方法;恒远特有的费率、供应商底价、客户折扣和编号规则不得照搬。无法判断来源的模板暂时不用,宁可从空白表重建。
“以前同事问我是不是跟你把客户带出来了。”孙浩低声说,“我回什么都像在站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