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全部押回去编入劳役营。女的,愿意走的些粮食放她们走,愿意留的编入后勤。孩子,十五岁以下的,交给军中的老兵收养。”
高顺愣了一下“收养?”
“对。”吕布看着他,“这些孩子从小在草原上长大,会骑马,会射箭。好好养几年,就是最好的兵源。”
高顺想了想,点头。他没有问这样合不合规矩,跟着吕布这几个月,他已经习惯了这些不合规矩的事。
白狼部被灭的消息很快传遍了草原。
那些小部落吓破了胆。他们不知道飞骑营到底是何方神圣,只知道一夜之间,白狼部六百壮丁灰飞烟灭,部落里的帐篷被烧光,牛羊被抢光,连女人和孩子都被带走了。有些部落连夜拔营北迁,跑到了飞骑营够不着的地方。有些部落则派了使者来,表示愿意归顺,愿意年年纳贡。
吕布没有急着接受他们的归顺。他让使者带话回去归顺可以,但有三条。第一,今后不得再南下劫掠。第二,每年春秋两季,每个部落必须向飞骑营上缴一定数量的马匹。第三,飞骑营需要的时候,每个部落必须出兵助战。
这三条,苛刻,但不过分。
有些部落接受了,有些部落还在犹豫。吕布不着急,他有的是时间。
整个春天,飞骑营都在草原上奔波。
他们先后扫荡了七八个经常南下劫掠的小部落,缴获战马上千匹,牛羊数万头,俘虏数百人。飞骑营自己的损失微乎其微,战死不到三十人,伤不过百。这种战损比在并州军的历史上从未有过。
消息传到雁门关,张奂大喜。他连写三封捷报送往洛阳,每一封都把飞骑营和吕布的名字写得大大的。丁原也很高兴,他亲自来营地视察了一次,看了飞骑营的训练,看了缴获的马匹和牛羊,拍着吕布的肩膀说了一句“我没看错人。”
只有陈宫,脸上始终带着那种淡淡的、看不透的表情。
有一次,吕布从草原上回来,在雁门关遇到了陈宫。陈宫请他喝茶,两个人坐在城墙根下,晒着初春的太阳,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骑都尉,你在草原上杀了那么多人,夜里睡得着吗?”陈宫忽然问。
吕布端着茶碗,想了想,说“睡得着。”
“为什么?”
“因为我不杀他们,他们就会来杀我们。边民百姓一年的收成,一夜之间被他们抢光。女人被他们掳走,孩子被他们杀了。我亲眼见过那样的惨状。”吕布放下茶碗,“所以,我睡得着。”
陈宫看着他,沉默了很久,轻轻叹了口气。
“骑都尉,你这个人,有时候让我觉得害怕。”
“怕什么?”
“怕你太完美了。”陈宫站起来,拍了拍袍角上的灰尘,“能打仗,会练兵,懂民生,知进退。对上官不卑不亢,对部下恩威并施。二十岁的年纪,四十岁的心智。这样的人,要么是天降之才,要么是——”
他没有说下去。
吕布也没有追问。
他知道陈宫想说什么。要么是天降之才,要么是妖孽。在这个时代,太完美的人往往会被人怀疑。所以他一直在刻意保留一些缺点,比如偶尔脾气,比如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犯糊涂。他不想让任何人觉得他完美,因为完美的人,要么被神化,要么被毁灭。
春天快要结束的时候,飞骑营的规模又扩大了。
缴获的马匹足够装备一千骑兵,吕布从中挑选了五百名骑术最好的士兵,组建了飞骑营的第一个纯骑兵大队,由他亲自统领。剩下的五百匹战马留作备用,用来补充损耗和训练新兵。
高顺的步兵屯也扩充到了六百人,装备全面更新。盾牌换成了新的,长矛换成了更长的,铠甲虽然还是以皮甲为主,但至少每个人都有一套了。曹性的弓骑队扩到了三百人,每个人都配了两张弓,一张硬弓用于远射,一张软弓用于近战。魏续和郝萌的屯也各有扩充,整个飞骑营的兵力已经接近两千五百人,比编制多出了五百。
多出来的人,粮饷是个问题。
吕布去找了丁原。丁原听完他的汇报,沉吟了很久,最终批了一笔额外的粮饷。但丁原也说了,这只是暂时的,朝廷那边盯得很紧,不可能长期编。
“那就不编。”吕布说,“末将把飞骑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在编,一部分不在编。在编的吃朝廷的粮饷,不在编的吃缴获的。缴获多就多吃,缴获少就少吃。”
丁原看了他一眼,笑了。
“你小子,鬼主意真多。”
吕布笑了笑,没有接话。
夏天到了。
草原上的草长得很高,风吹过来,像绿色的海浪一样起伏。飞骑营的驻地已经变成了一座小型的军营,有营房、有马厩、有训练场、有仓库,甚至还有一间小小的学堂。学堂是吕布建的,专门教那些不识字的新兵认字。陈宫偶尔会来客串几天先生,但大多数时候是吕布自己教。
张辽是学堂里最用功的学生。他白天跟着高顺训练,晚上点着油灯读书,常常读到半夜。吕布有一次半夜起来巡营,看见张辽的帐篷里还亮着灯,走进去一看,这孩子趴在案几上睡着了,手里还攥着笔,脸上沾满了墨汁。
吕布把灯吹灭,给他披了一件外衣,退了出去。
营地里很安静。月光如水,洒在操场上,洒在马厩上,洒在那面绣着“飞骑”二字的大旗上。
吕布站在旗杆下,望着北方的星空。
他知道,平静的日子不会太久。
黄巾起义的烽火,很快就要烧遍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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