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吕布去了趟马厩。
赤兔马就拴在最里面的那个马栏里。
这是一匹真正的神驹。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红得像一团燃烧的火。它站在那里,比旁边的马高出半个头,肌肉线条流畅而有力,鬃毛在风中飘动,像一面旗帜。
吕布走近的时候,赤兔马打了声响鼻,前蹄在地上刨了两下,但没有后退,也没有攻击。
原主的记忆告诉他,这匹马是去年他在草原上亲手抓的。那时候它还年轻,桀骜不驯,谁都无法靠近。原主追了它整整三天,最后在一道山涧边将它逼到绝路,一人一马对视了半个时辰,最终它低下了头。
从那以后,赤兔马只认吕布一个人。
吕布伸手摸了摸它的脖子。皮毛光滑得像缎子,温度比普通的马要高一些,心跳强劲有力,一下一下地传到他的掌心。
“再过几天,咱们就出去跑跑。”吕布低声说,像是在跟一个老朋友说话,“这几天委屈你了,没怎么出来。”
赤兔马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肩膀,出一声低沉的嘶鸣。
吕布笑了笑,从旁边抓了一把干草喂给它。
这匹马,是他在这个时代最忠实的伙伴。不是人,不会背叛,不会算计,只要你活着,它就跟定你。
“吕校尉?”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吕布回头,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站在马厩门口,手里提着一桶水,身上穿着杂役的衣服,瘦得像根竹竿,但一双眼睛很亮,亮得像两颗星星。
“你是?”
“标下……标下不是兵,标下是马夫。”少年有些紧张,“我叫张辽,字文远,雁门马邑人。”
吕布的手停住了。
张辽。
张文远。
他转过头,仔细打量着面前的少年。
十五六岁的年纪,身量还没长开,瘦削的脸上带着几分稚气,但眉宇间已经能看出几分日后“止啼”的英武。他的手很粗糙,那是常年干活磨出来的,不是拿兵器的手,但骨节分明,手指修长,一看就是练武的胚子。
“张辽?”吕布的声音很平静,可心里已经翻起了惊涛骇浪。
张文远,曹操麾下五子良将之。合肥之战,以七千破十万,威震逍遥津。那是三国历史上最经典的以少胜多的战例之一,连孙权都被他打得狼狈而逃。
而此时的他,不过是个马夫。
“你多大了?”吕布问。
“十五,过了年就十六。”
“十五岁,来当马夫?”
张辽低下头,声音有些闷“家里穷,爹死得早,娘一个人拉扯我。去年村里遭了灾,实在过不下去了,我就跑出来投军。可年纪不够,当不了兵,只能在马厩里打杂。”
吕布沉默了片刻。
他蹲下身,平视着张辽的眼睛。
“你想当兵吗?”
张辽抬起头,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闪“想。”
“为什么?”
“我想出人头地。”张辽的声音不大,却很坚定,“我想让我娘过上好日子,不想再看她吃苦。”
吕布点了点头。
这个年纪,这个出身,这份心思,和原主何其相似。
“从今天起,你跟着我。”吕布站起身,“不用在马厩了。”
张辽愣住了,张了张嘴,半天才挤出一句“校尉,我……我没当过兵,什么都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