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边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国徽高悬,金光肃穆。审判长的法槌静静地躺在深褐色的桌面上,槌身被磨得亮,像一面能照出人心的镜子。
旁听席上坐满了人——有记者,有法律系的学生,有城边区公安局的警察,也有几个头花白的老人。
桃花岛基地的人几乎全来了,方敏坐在第一排,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警服,头盘得一丝不苟,表情严肃。曹剑平坐在她旁边,白小妹蹲在他肩上,九条尾巴轻轻摇曳,即使进了法院她也没有避讳。
林婉抱着曹念桃坐在他另一边,小丫头今天穿了一件淡粉色的连体衣,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小帽子,睁着黑葡萄一样的眼睛看着这个陌生的地方。
九命猫妖没有进审判庭,蹲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九条黑色的尾巴垂下来,血红色的瞳孔盯着那扇庄严的大门。赵秀娥站在它旁边,手里提着一个保温桶,桶里是给曹剑平带的午饭。
“九命仙家,你为什么不进去?”赵秀娥低头看着它。
“本座不进去。里面人多,本座烦。”
赵秀娥没有再问,也在台阶上站住了。阳光照在她们身上。
法警把刘志远带了进来。他没有穿白大褂,穿着一件灰色的看守所马甲,头剃成了板寸,脸上几天没刮的胡茬青黑一片。眼袋深得像两口干涸的井,嘴唇干裂起皮,整个人瘦了一大圈。他被安排在第一被告席坐下,手腕上的手铐搁在桌面上,银白色的金属在灯光下泛着冷光。他没有抬头看旁听席,一直低着头,目光盯着桌面。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
“城边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刘志远到庭。”
法槌的声音沉闷而悠长,在空旷的法庭里回荡。
旁听席安静下来,只有后排有人在咳嗽。审判长左边和右边各坐着一位审判员,三个人表情肃穆。
公诉人站起来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刘志远,男,五十六岁,原桃花岛劳改基地副狱政科长。在xxxx年xx月至案期间,刘志远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犯人及家属贿赂共计人民币五百余万元,以及金条、金元宝、珠宝饰等贵重物品若干,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像一把手术刀精准地剖开案情。
旁听席上一阵骚动。
“五百多万现金!”
“金条金元宝,珠宝饰。”
有人小声议论,有人摇头,有人叹气。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
“肃静。”
“被告人刘志远,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刘志远低着头,沉默了很久。
“没有异议。”
声音沙哑,像很久没喝过水,听不出任何悔意,只是陈述。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了。那些钱、那些金条、那些照片、那些转账记录,每一样都能把他钉死。他不认也得认。认了也许还能少判几年。
“被告人刘志远,你在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但你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公诉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辩护人,你有什么意见?”
审判长看着刘志远的辩护律师。
辩护律师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穿着一件黑色的律师袍,语不快但条理清晰。
“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刘志远系初犯,案后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他的犯罪行为虽然情节严重,但并没有给国家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赃款赃物已全部追回。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旁听席上又有人小声议论。方敏坐在第一排听到“赃款赃物已全部追回”时,嘴角微微动了一下——赃款赃物确实全部追回了,但不是警察追回的,是一只九条尾巴的黑猫从刘志远的保险柜里搬走的。她不能说,说了也没人信。她看着刘志远那张苍白的脸,心里没有同情,只是觉得可悲。
公诉人又开始宣读证据,监控录像截图、银行转账记录、行贿人的证言、刘志远的亲笔供词。每一样都像一把刀,一刀一刀地剜着刘志远的心。他始终低着头,没有看任何一份证据。他知道这些东西是真的,每一份都是真的。那些钱、那些金条、那些在酒店门口跟行贿人握手的照片,每一样都是真的。他亲手制造的真相,如今成了他脖子上越勒越紧的绳索。
旁听席上有人在抹眼泪,是刘志远的妻子。她坐在最后一排角落里,头花白,脸上的皱纹像刀刻出来的。她一直低着头,没有看被告席上的刘志远。她不知道他这些年在外面的所作所为,不知道他收了那么多钱、那么多金条。她只知道他每天早出晚归,说是工作忙。她信了,一信就是好多年。
“审判长,公诉人举证完毕。下面请辩护人表辩护意见。”
辩护律师站起来。
“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刘志远在桃花岛劳改基地工作多年,为基地的建设和展作出过贡献。他走上犯罪道路,是一念之差。案后他能主动交代、认罪认罚,说明他还有悔改之心。恳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低声交谈了几句,然后宣布休庭。法槌再次落下。
“休庭半小时。合议庭讨论量刑。”
旁听席上有人站起来活动筋骨,有人去上厕所,有人低声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