戌初九刻四刻,掌印官另起一张总纸。
纸头写
“通商金令借印总供。”
这张总供,不收白沙藏人,也不收东院收契本身。
它要收的,是同一块旧巡埠金令,如何在二十年里被人借成了两道不同的门。
闻既白先点老侯爷手批。
“诸房不得再借其名擅议外商。”
这一段,便叫
“先有禁批。”
第二段,点印房窄条与真契背印。
“蘅初名下,旧押先下。”
“东院夜收,不记前厅。”
这一段,便叫
“下押入东院。”
第三段,点私货转运口旧签、白芦埠窄票与停船登记簿。
“蘅字旧令到门。”
“验牌不验货。”
“入中不记官簿。”
这一段,便叫
“过签通景码。”
最后一段,才并那张带“叙”字私押的短签。
“半页若实,旧婚虽断,旧路仍可再议。”
“东水门那道门路再续三年,候回话。”
这一段,便叫
“借令谈路。”
四段一并,整张总供便不再只是借印簿上一句含糊的“下借印二次”。
它把禁批、下押、过签、谈路四层,一节节接成了同一条脏心思。
不是一时顺手借了一块旧令。
不是一时图快,让门房、埠口少问半句。
更不是青布药船临到门前,景阳侯府才临时起意想收半页。
是前头先借蘅初这张旧令面,叫陆家东院把真契收进去。
后头又借同一张旧令面,叫白芦埠和景阳私埠把匣子吞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