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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章(第1页)

黄豆烧猪脚、家常煎豆腐、酸辣土豆丝、番茄炒蛋摆在桌上,在这会全是好菜,但论吸引人,还得是黄豆烧猪脚。

河广友没客气,端起碗先给妻子夹一块猪脚,再夹一块直接往自己嘴里塞,香得眼睛都眯起来。

“好吃!”孙登林咀嚼着轻轻一咬就脱骨的肉,吃得嘴角都是油,身体对油水的渴望让他抽空感叹一句后,就开始不停啃咬,将猪蹄上的肥肉、瘦肉通通啃下来。

废话!这可是猪脚,能不好吃吗?

河丽华在心里吐槽着自家丈夫,不过她同样吃得停不下来,直到两块猪脚被她啃得干干净净,连肉味都不剩下时,她才终于注意到身旁的爹娘。

“爹,娘,这猪脚炖得又香又烂,你们也吃啊。”

听到女儿的话,河母道:“你多吃点,我吃鸡蛋就好,这鸡蛋炒得真好吃。”

“我不爱吃猪脚,我爱吃豆腐。”河父夹起块煎豆腐送进嘴里,感受着豆腐表面用油煎出来的焦香,觉得还是饭店的菜好吃,豆腐竟然舍得放那么多油煎。

河广友则是指着那盘土豆丝夸道:“土豆也好吃,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香的土豆丝。”

土豆丝入口酸辣过瘾,咬下去时发出“咯吱”脆声,咀嚼间土豆特有的清甜和淀粉香弥漫开来,又好吃又开胃。

河丽华看出爹娘是舍不得吃,立刻伸手往他们碗里夹,同时抬脚踢向自家丈夫,结果他吃得脸都差点埋进碗里,慢半拍才抬头:“怎么了?”

“你去问问能不能再加一份黄豆烧猪脚,小月在家给我们带孩子,有好吃的可不能忘记她。”她口中的小月是孙登林妹妹,跟河丽华关系很不错,在夫妻俩搬出孙家后,她天天过来帮忙带孩子。

孙登林:“可是我们没带饭盒……”

王红梅闻言,停下筷子说:“我这有。”她本来是想等吃完饭买几盒米饭送回娘家去,此时听到姐姐、姐夫的话,觉得还是给他们先用,自己等明天下午送。

河母看了眼她带的饭盒,开口让女婿拿去用。

“行。”

孙登林应了一声,却是连碗都舍不得放下,直接端起碗问:“同志,能加菜吗?”

“要加什么菜?”季乘夏从柜台后面走出来。

孙登林:“加一份黄豆烧猪脚,一……两份米饭。”他本来想说买一份饭,但想到有三个饭盒,觉得干脆多买一份,让丈母娘他们拿回家去吃。

黄豆烧猪脚刚刚炖了一锅,现在都不用重新做,季乘夏直接点头道:“一共七毛。”

他收钱接过饭盒进厨房,将饭菜打包好送出来后,又重新回到厨房。

“客人吃得怎么样?”许诗晗已经将他们自己要吃的午饭盛出来,此时顺口问。

季乘夏:“你是没看到,他们一个个吃得脸都要埋进碗里,那吃相,把我都看馋了。”

“主要黄豆没提前泡,而且猪蹄还是冻过的。”

如果是在现代,冰箱里的冻猪角许诗晗肯定留给他们自己吃,不过谁让现在穿越了,可没地方给她买新鲜猪脚。

季乘夏拿起筷子尝了口猪脚,开口夸道:“好吃,这跟新鲜猪脚有什么区别?反正你不说我压根吃不出来,肥肉的油脂都炖出来了,吃起来油而不腻,特别香。”

“因为红烧口味比较重,所以不影响口感,如果是凉拌或者白切的话,那就很明显。”许诗晗说完自己也尝起来,不过她是先尝黄豆,感受到豆子完全炖烂,吃起来绵密起沙,轻轻一抿就在嘴里化开,满意地点点头。

说实话,黄豆烧猪脚这道菜,她觉得黄豆比肉还香,比起猪脚,她更愿意用黄豆加汤汁拌饭吃,米饭的软糯加上黄豆的绵密,再配上咸鲜浓郁的汤汁,好吃到令人陶醉。

和许诗晗不同,外面的一家子人明显更爱吃肉,直到满满一盆猪脚被吃光,才终于开始吃黄豆。

“手艺也太好了,黄豆都做得这么好吃。”河广友感觉黄豆吃起来有点上瘾,忍不住用筷子一个个夹起来往嘴里丢。

“豆子里全是肉味,当然好吃,这汤拌饭更是香。”河丽华咀嚼着香喷喷的米饭,觉得光是这个汤拌饭她就能吃两大碗。

吃完饭一行人没急着走,而是向许诗晗确定店里接下来都会正常营业后,才放心离开。

此时厂里可没什么午休时间,工人基本上都是吃完饭就得赶紧回厂里上班,河广友他们能出来吃饭,是提前请过假的,主要是为了带妹妹一家认认地方,顺便确定这里能长期买到饭。接下来他们肯定不会顿顿过来吃,最多让王红梅每天过来买点饭菜配着家里的杂粮一起吃。

不过下午既然已经请过假,河母干脆不急着去上班,而是跟着女儿一起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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